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赣江丰城市小港段河道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赣江丰城市小港段河道治理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丰城市境内。
2.2 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元。
2.3 施工标计划工期:约***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堤顶道路提升、抛石固脚、河滩地平整修复等,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能有在建项目。“*大员”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大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
(7)参加本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个月社保证明(不含开标当月,提供社保局盖章的证明材料或网上截图打印的材料加盖公章,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退休证明不予认可)。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作无效标处理。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水利工程)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8月**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施工标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年8月**日上午9时**分,开标地点为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它事项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项目投标,*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4)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c.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项目投标,*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3本次施工投标单位存在以下情况的,*经查实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处以投标保证金1倍以上罚款:
(1)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已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建造师。
(2)投标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存在造假行为的。
7.4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5本次施工招标将公示开标现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6本次施工标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年(****年1月1日至****年**月**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土石坝、堤防、灌渠业绩。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
7.7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按照 《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规定执行。
7.8 施工标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9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投标。
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按《关于印发&**;丰城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丰府办发[****]**号)文件规定执行(工程中标价在*****元(含*****元)以下的,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分别按中标价的1.5%缴纳;工程中标价在*****元(含*****元)以上的,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分别按中标价的1%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其他事宜按丰府办发[****]**号、丰府办发[****]**号执行。
7.** 施工标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积极配合①发包人;②施工监理单位;③工程质量监督委员会*方对本工程项目的质量抽检(以第*方质量抽检报告为准,作为验收材料)。
7.**本项目严禁转包、分包,挂牌*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合同自行终止。
7.**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丰城市水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督(电话:****-*******)。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章“9.3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各投标单位参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7.** 本项目与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赣江丰城市拖船段河道治理工程为同期施工同类型项目,同*施工企业最多只能中选*个项目,即被两个项目中其中*个被公示选取为中标人时,则不可在另*个项目中列为中标人。两个项目同时作为第*中标候选人的,默认中标金额更大的项目。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丰城市沙湖路8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龙湖管理处绿地卢塞恩小镇**栋
联系人:***
电话:***********
监督机构:丰城水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丰城市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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