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教育基础设施专项计划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
采购代理:***********
*〇**年*月
目 录
第*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第*章 供应商须知 4
*、说明4
*、磋商文件 5
*、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7
*、磋商及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8
*、授予合同 **
*、询问和质疑 **
*、投诉 **
*、适用法律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
**、其他事项 **
第*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
第*章 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
*、评审方法 **
*、评审程序 **
*、评审标准 **
第*章 合同格式 **
第*章 响应文件格式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磋商书 **
*、报价*览表 **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财务状况 **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 **
*、按本须知的规定提交的或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
*、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他资料: **
*、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 **
第*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凤县教育基础设施专项计划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来凤县教育基础设施专项计划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北**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 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来凤县教育基础设施专项计划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元)
6、最高限价:**.**(*元)
7、采购需求:
调查来凤县***所学校的基础设施情况,并对未来**年需要更新升级优化的地方进行分析编制专项规划方案。
8、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需满足采购需求。
6.2供应商须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任意*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6.3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注册备案,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潜在供应商。
6.4供应商登*“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况并打印查询信息截图,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6中小企业声明函;
6.7本次磋商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书面声明)。
6.8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同*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如同时参加,在磋商时则将同时被拒绝(书面声明)。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北**号)
3、售价:0(元)
*、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年**月**日8点**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年**月**日9点**分(北京时间)
3、地点:***********(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北**号)
*、开启
1、时间:****年**月**日9点**分(北京时间)
2、地点:***********(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北**号)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来凤县政务服务中心7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北**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第*章 供应商须知
*、说 明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
2.2合格的供应商: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登记报名的供应商。
2.3成交供应商:经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评审推荐,由采购人确认成交的供应商。
3.相关费用
3.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费用。不论竞争性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2本项目采购人不集中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如果供应商要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供应商认为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并据此作出关于磋商和报价的决定,可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供应商在踏勘期间若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踏勘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本次竞争性磋商不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
3.4根据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号)及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号规定,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元整(¥****.**元);
4.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2除单*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供应商不得有下列任*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供应商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的,成交无效。
*、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构成
5.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内容及要求;
(4)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5)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6)响应文件格式;
(7)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等。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或被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6.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澄清、修改、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网上公告形式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同*媒体发布,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查阅,不再另行书面通知;不足5日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3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充足时间对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并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查阅,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6.4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请供应商随时关注,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看。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补充等对同*内容表述不*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响应文件
7.语言文字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竞争性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种语言文字,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8.响应文件的构成
响应文件由以下文件构成:
封面
文件目录(目录须涵盖下述所有资料,页码清晰,以便查阅)
磋商书
报价*览表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财务状况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
按本须知的规定提交的或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
9.响应文件的编制
9.1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进行编制;如磋商文件约定分标段进行采购的,供应商应按项目标段分别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多个标段参与磋商活动的,其响应文件应按每标段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并注明对应标段的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
9.2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9.3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步核实的要求。
9.4如果因为供应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9.5响应文件用纸外形尺寸应统*为**纸规格(图纸除外)。
9.6供应商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逐页连续标注页码,建立目录索引。采用“热融方式”(即书本的装订方式)进行装订成册,并在响应文件的封面上标明采购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对未经装订或未按要求装订的响应文件在符合性审查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报价
**.1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否则其报价无效;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否则其报价无效;响应文件中有**调整要求的报价无效。
**.2各潜在供应商仅对该项目的预算单价进行报价,如有*次报价,提前准备,最终报价密封加盖单位鲜章后自行携带到磋商现场,用于进行现场第*次(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价,也不能高于首轮报价,否则无效。
**.3供应商作出最终报价后不得改动,最终报价即为最终成交**,最终报价为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的**,含*切税费、售后服务等*切费用。
**.4若成交,合同价=最终报价。
**.5唱价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首轮报价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修正报价的,其报价无效。
**.备选方案
只允许供应商提供*个方案,否则将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需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资格审查表。
**.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响应有效期
**.1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日,供应商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式*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份,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的旁边签字方可有效。
**.4磋商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处,响应文件正本中必须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的原件,否则将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供应商不得将报价签署后的《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表》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否则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起密封包装,并在响应文件背脊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供应商名称。
**.3响应文件的封包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和有“在****年X月X日(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期)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印章。
**.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误投或提前启封等情况概不负责。
**.响应文件的提交
**.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其它各种资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必须在规定的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到磋商文件规定的送达地点。在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
**.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3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确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4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磋商及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基本程序
**.1本项目磋商评审方法具体见磋商文件“第*章 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2磋商按照如下步骤进行:召开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组建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与合格供应商逐*进行磋商、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确认评审报告并确定成交供应商、公告成交结果。
**.响应文件开启会议
**.1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及有关监督人员参加。
**.2供应商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参加会议人员应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开标*览表》及《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人和监督人员将现场查验身份,核实确认后如实记录。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会议的或参加会议的委托代理人与《授权委托书》不*致的,其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由监督人和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检查后由双方签字确认。
**.成立磋商小组
**.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
**.2磋商小组组长推举产生(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磋商小组组长)。
**.3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不得进入磋商小组。
**.4磋商小组要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进行独立评审。若遇重大疑难问题,须集体合议的,每位成员必须充分发表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结论,同时做好合议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响应文件的初审
**.1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章 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3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章 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4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正本与副本不*致,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文件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初审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6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7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澄清有关问题
**.1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应由磋商小组集体签字)。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要求的澄清内容和规定时间做出澄清。除按磋商文件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以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如磋商小组*致认为某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情形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澄清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作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经磋商小组取得*致意见后,可否决其响应文件。
**.磋商
**.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如有必要可集中与合格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合格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对磋商文件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合格的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最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须完全响应采购人发包价且不得高于第*次报价)。
**.最后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综合评分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章 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3综合评分法中的**分统*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为磋商基准价,其**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分统*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最终总分得分*致时,以价低者确定,如最后报价相同的,则根据集体议事法,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进行集体商议后形成最终意见,确定中标人。
**.5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7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致、经磋商小组*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来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3)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4)服务要求;(5)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授予合同
**.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得分最高的成交供应商。
**.签订合同
**.1采购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和人社部发〔****〕***号文件精神到人社部门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条第*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5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询问和质疑
**.询问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
**.质疑
**.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质疑。
**.2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过期限不予受理。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质疑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
**.4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按以下程序处理:
(*)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被质疑的采购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核实并作出答复;必要时,可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名专家对质疑内容进行审核,并依据专家意见进行答复。
(*)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质疑内容进行核实,并依据核实结果进行答复,必要时应出具相关依据。
(*)对成交结果质疑的处理。质疑内容属于评审报告中已有结论性意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评审报告意见答复;必要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内容涉及原评审存在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实质性条款评判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计算错误、分项评分和客观分评分错误情形的,由原评审委员会予以明确,并书面陈述是否产生错误、原因和事实依据。质疑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要求质疑人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
**.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1)对成交结果以外的质疑,将以网上公告的形式在来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县公告板块“其他公告”栏目答复,不再另行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而采购人未因该质疑变更中标结果的,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若采购人因该质疑变更中标结果的,将以网上公告的形式在来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县公告板块“更正公告”栏目公开答复内容,不再另行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质疑答复包括下列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项目*并列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受理质疑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事项答复的具体情况及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和投诉方式;质疑答复日期。
(4)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
**.7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投诉
**.投诉的提起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供应商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相关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5)属于同级财政部门管辖;(6)同*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
**.5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4)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书应当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6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财政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的受理与处理
**.1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投诉条件的,分别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理:(*)投诉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投诉人修改后重新投诉;(*)投诉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转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并通知投诉人;(*)投诉不符合其他条件的,书面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并应当说明理由。对符合投诉条件的投诉,自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之日起即为受理。
**.2财政部门应当在受理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向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发送投诉书副本。
**.3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应当在收到投诉书副本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日。
**.6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其他事项
**.回避
**.1回避的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回避的提出: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终止
**.1出现下列情形之*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3如磋商文件中,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中的条款相冲突时,以相关法律为准。
第*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名称
来凤县教育基础设施专项计划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
1、本项目的预算为:人民币****整(¥******.**元)。
2、报价方式:此次报价对总价进行报价。
*、合同履约期及质量要求
1.合同履约期:**日历天
2.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相关要求
1.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实施。
2.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及答疑文件所涵盖的全部采购内容
*、报价要求
1、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此次服务及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
2、中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为合同结算价,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支付条件和付款方式
中标人与采购人在合同内约定
第*章 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具体内容详见本章“*、评审标准”。
*、评审程序
磋商小组将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审。
1.响应文件初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相应资格。资格性审查时,出现不符合磋商文件第*章“*、供应商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方式”条款,或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足以证明其符合磋商文件第*章“*、供应商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方式”条款的,将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具体内容见下表:
供应商资格审查表
项 目 名称:
供应商名称:
序号 | 评 审 内 容 | 符合 | 不符合 | 备注 |
1 | 供应商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需满足采购需求 | |||
2 | 供应商须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任意*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 |||
3 | 供应商登*“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况并打印查询信息截图,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 |||
4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
5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6 | 本次磋商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书面声明) | |||
7 | 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同*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如同时参加,在磋商时则将同时被拒绝(书面声明) |
说明:1、发证机关的证明件或企业所在行业主管部门的证明视同原件。
2、项目总监只能是注册单位的人员。
3、其中有任何*项不合格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4、上述证件或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须清晰可辨且加盖企业鲜章,否则由此造成的废标情况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表
项 目 名称:
供应商名称: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内容 | 符合 | 不符合 | 备注 |
1 | 响应文件按要求签署 | |||
2 | 授权代理人合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 | |||
3 | 供应商未在磋商活动过程中弄虚作假 | |||
5 | 供应商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无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的 | |||
6 | 报价未高于控制价上限 | |||
7 | 响应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8 | 响应文件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 | |||
9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
注:1、磋商(磋商)文件中符合性审查部分的文字叙述与本附表不*致的,以本附表为准;2、以上各项只要有*项审查不合格,符合性审查就不通过。
1.3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的,应予废标:(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废标公告的形式网上通知所有供应商。
2.磋商
2.1磋商中,磋商的任何*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和其它信息。磋商小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2.2第*轮磋商
2.2.1磋商小组与通过初审的合格供应商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按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确定有效的供应商。
2.2.2第*轮磋商小组未能确定最终需求方案或有效供应商的,对磋商文件修正后进行第*轮磋商。
2.3第*轮磋商
2.3.1第*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根据第*轮磋商的情况,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并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后的磋商文件发给参与磋商的供应商。
2.3.2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修改后的磋商文件进行书面响应,否则视为放弃磋商。
2.3.3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响应文件与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响应供应商。
2.3.4第*轮磋商小组仍未能确定最后需求方案的,对磋商文件修正后进行第*轮磋商,以此类推。最终采购需求方案确定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样式附后)。
2.4如磋商小组认为无需对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内容进行磋商,可以直接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3.评审
3.1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后由磋商小组对参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最终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3.2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
3.2.1商务评议,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进行评估,综合比较和评分。
3.2.2技术服务评议,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技术服务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进行评估,综合比较和评分。
3.2.3**评议,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
3.3计分办法
3.3.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对评分进行复核和汇总。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3.2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审专家所评定分数总和的平均值。
4.推荐成交供应商排序名单
4.1磋商小组将依据对各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根据相关规定,按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前*名),并形成书面的评审报告。
4.2得分相同的供应商,以报价低者排名上前,,如最后报价相同的,则根据集体议事法,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进行集体商议后形成最终意见,确定中标人。
*、评审标准
磋商小组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分***分。
(*)评分标准
1.本次磋商活动的评项目及分值设置如下:
(1)磋商报价(满分**分)
(2)综合部分(满分**分)
(3)技术部分(满分**分)
2.评分时,采用*舍*入法,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位。
3.专家按“评分细则”规定的标准进行现场打分,须在评分表上注明扣分理由。
评标办法
评标项目 | 评标分项 | 评议打分细则 | 分值 |
磋商报价 (** 分) | 报价得分 | **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分统*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 | ** |
说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 |||
综合部分 (**分) | 类似业绩 | 投标人有类似项目业绩,每*个得5分,没有不得分,最高得**分;(须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佐证材料,不提供或少提供不得分)。 | ** |
人员配备 | 投入项目人员充分且工作分工明确,有数量充足、专业齐全的服务团队,各类项目技术人员分工明确,开展服务所需要的技术设备配备充分,安排的合理、针对性强,切合项目实际得8分; 合理、可行5分; 欠合理,基本可行2分; 不可行,不能满足项目需求0分 | 8 | |
标书制作 |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0.5分),逐页有连续页码(0.5分)、有详细目录(0.5分)、目录与有关材料顺序对应清晰,查阅方便(0.5分),全面响应磋商文件,共计 2 分 | 2 | |
技术部分 (**分) | 项目方案部署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该项目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技术路线和工作流程等进行方案编写: 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分; 合理、可行6分; 欠合理、基本可行3分; 不可行,不能满足项目需求0分 | ** |
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对项目工作重点、难点分析,提出的解决方案、措施及建议详细、可行性、科学性强的得**分; 合理、可行6分 欠合理、基本可行3分 不可行、不能满足项目需求0分 | ** | |
进度保障措施 | 针对本项目提供实施进度计划进行评分: 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分; 合理、可行6分; 欠合理、基本可行3分; 不可行、不能满足项目需求0分 | ** | |
后续服务 | 供应商提供及时、完善的后续服务。有针对性,方案详细,思路清晰得**分; 方案合理、思路基本可行6分; 欠合理、基本可行3分; 不可行、不能满足项目需求0分 | ** | |
服务方案 | 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全面,内容完整。最高得**分;所提供的技术服务方案,方案详细,论述成果深度、清晰,切合项目实际。 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分; 合理、基本可行得6分; 欠合理,*般可行得3分; 不可行,不能满足得0分 | ** | |
项目规划 | 对本项目工作流程规范且论述完整清晰,总体规划合理,综合措施科学,方案合理得5分; 欠合理、基本可行得3分; 不可行,不能满足得0分 | 5 | |
项目管理 | 相关管理的制度健全且切合项目管理需要。围绕本次服务内容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齐全,响应业主单位需求及时,投入本项目服务的人员管理、设备管理、保密管理等措施得当 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5分; 欠合理、基本可行得3分; 不可行、不能满足得0分 | 5 | |
总分 | *** |
附件:
磋商第*次(最终)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根据本次磋商情况和贵方的最终报价邀请,我方愿意提供最终承诺报价,为此,我方作如下郑重承诺:
1.根据磋商情况,我方提供的 (项目名称 ) 的最终报价如下:
单价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
总价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
2.若成交,合同价=最终报价
3.其它承诺事项: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如有*次报价,供应商应按以上格式制作“磋商第*次(最终)***”,提前制作需密封,并加盖单位鲜章后自行携带到磋商现场,用于进行现场第*次(最终)报价。
第*章 合同格式
说明:本项目将根据磋商文件内容及磋商情况另立合同,如采购人与供应商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无法达成*致的,采购人可根据评审结果排名依次替补
第*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为了便于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编制并提交的响应文件应该按照以下要求和顺序进行制作装订:
封面
文件目录(目录须涵盖下述所有资料,页码清晰,以便查阅)
磋商书
报价*览表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财务状况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
按本须知的规定提交的或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
如有*次报价,磋商第*次(最终)报价函(按第*章附件格式自行制作后,提前制作需密封,携带至磋商现场,用于磋商时进行现场最终报价,不得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 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采购人) 的 (项目名称) 的磋商活动。委托代理人在本次磋商活动和合同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切事务,我及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全部承担其所产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有效。
授权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时 间: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情况 :
姓名(签字): 性别:职务:
电话: 传真: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粘贴处 |
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式两份,*份装入响应文件的正副本中,*份与原件同时递交开标现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签字):, 性别:,年龄:,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磋商书
***********:
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的磋商文件,在详细研究磋商文件后。我方愿意按单价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
总价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工期 日历天的投标总价承担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应由投标人完成的全部工作。
在此,我方郑重承诺:
(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 (项目名称) 项目磋商文件,经研究上述磋商文
件及相关资料后,我方愿意以:
单价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
总价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工期 日历天的投标总价并按磋商文件、合同条款的要求承包上述项项目。并承担任何由我方管理造成的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
(3)*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磋商文件、合同协议的要求开始全方位施工。
(4)我方愿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以前,本投标书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电话:
签字日期:年月日
*、报价*览表
(*)报价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
单价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
总价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
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3.我方承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磋商响应文件。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日期:年月日
(*)报价响应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1.1.2.4 | 姓名: | |
2 | 服务期 | 1.1.4.3 | 天数:日历天 | |
3 | 缺陷责任期 | 1.1.4.5 | *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报价*览表*式两份,*份装入响应文件的正副本中,*份密封后与原件同时递交开标现场。
2.还需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详见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条件。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联系地址 | |||||||||||||||
企业资质 | |||||||||||||||
企业从业人员数量 | |||||||||||||||
资产总额 | 截止上*年度资产总额: | ||||||||||||||
营业收入 | 上*年度营业收入: |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电话: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 话: | ||||||||||||
传 | 真: | 邮 箱: | |||||||||||||
基本账户 | 名称:账 号: | ||||||||||||||
1: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 |||||||||||||||
□无; | |||||||||||||||
□有: | 。 | ||||||||||||||
2、与我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 |||||||||||||||
□无; | |||||||||||||||
企业关联情况 | □有: | 。 | |||||||||||||
备注: | |||||||||||||||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 | |||||||||||||||
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 |||||||||||||||
2、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 | |||||||||||||||
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 | |||||||||||||||
供应商名称(盖章): | |||||||||||||||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
*、财务状况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年的实际情况
财务状况
总资产
总债务
营业收入
税前利润
税后利润
注:1、近年财务状况表指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以下各类报表中反映的财务状况数据应当*致,如果有不*致之处,以不利于投标人的数据为准。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联系人姓
名及联系方式
合同金额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内容说明
说明:1.每个合同须单独具表,并附上合同完整清晰复印件,否则专家在评审时将不予承认;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按本须知的规定提交的或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本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工程’或‘服务’)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元,资产总额为*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年度数据,无上*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声明函,需单独准备*份以上资料与《报价*览表》*并提交。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序号 | 行业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营业收入 (*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元) | 营业收入 (* 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 元) | 营业收入 (* 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 元) | 营业收入 (* 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 元) | ||
1 | 农、林、牧 渔业 | 、 ≥***** | ≥*** | ≥** | <** | ||||||||
2 | 工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 建筑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 批发业 | ≥***** | ≥*** | ≥ **** | ≥** | ≥ **** | ≥ ** | < **** | <5 | ||||
5 | *售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 交通运输 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 仓储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 | 邮政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 | 住宿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餐饮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信息传输 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房地产开发经验 | ≥ ****** | 或,≥ ***** | ≥ **** | 且, ≥ **** | ≥ *** | 且, ≥ **** | <*** | 或, <**** | ||||
** | 物业管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或,≥ ****** | ≥*** | 且, ≥ **** | ≥ ** | 且, ≥ *** | <** | 或, <*** | ||||
** | 其他未列 明行业 | ≥*** | ≥*** | ≥ ** | < ** |
备注:具体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注: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企业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含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 人(含 **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年以上(含*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我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严格依照国家和湖北省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网网员库中信息;
(*)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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