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测高仪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的招标结果公示如下:
*、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测高仪采购
招标编号:********-***
采购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 测高仪采购;数量2台。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体:****年6月8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内网发布。
*、开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年6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2、评标地点:许昌市城乡*体化示范区芙蓉大道芙蓉商务中心1号楼**层****室;
3、评委组成人员:贾占培(评标主任)、李志敏、王治平、李春霞、张胜利(招标人代表)。
4、招标人监督:武卫军、寇兴华。
5、评标办法及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响应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6、评标情况
1、资格性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郑州瑞春贸易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未提供有效投标货物质量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章“资格性审查”其他资质要求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未通过资格性审查,其他投标单位通过资格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河南易准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封面未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招标文件第*章“符合性审查”签字盖章评审标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其他投标单位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3、评委质疑及相关结论:无。
4、无效投标情况:郑州瑞春贸易有限公司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河南易准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未通过符合性审查,为无效投标。
*、评标结论
*、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
(1)名称:************
(2)地址:许昌市永昌路6号
(3)联系人:***、陈老师
(4)电话:****-******* 、****-*******
(5)电子邮箱:*******@****.***
(6)邮编:******
2、招标代理机构:
(1)名 称:************
(2)地 址:许昌市城乡*体化示范区芙蓉大道芙蓉商务中心1号楼**层****室
(3)联系人:***
(4)电 话:****-******* /***********
(5)电子邮箱:****************@***.***
(6)邮 编:******
*、公示期:****年7月4日-****年7月7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询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询问函将不予受理。
*〇**年*月*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