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蚌埠市第*人民医院全院空调维保服务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幸福南路**号红旗产业园7幢4楼东
成交单价:分体式空调:**元/台、中央空调:****元/组
成交总金额:******元
*、评审专家名单: 张京顺(业主评委)、胡邦发、张红波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投标总报价为基础,参照计**[****]****号文件货物类收费标准**%执行,低于****元按****元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公告期限
***3年6月** 日至 ***3 年6月**日(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蚌埠市蚌山区新地城市广场**号楼****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蚌埠市第*人民医院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涂山路***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蚌埠市蚌山区新地城市广场**号楼****室
联系方式:张工 ***********
项目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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