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年度采砂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巴
彦县交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年度采砂项目
2.2项目地点:巴彦县松花江。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本项目采砂总量为**.***m³,采砂方式为水采,开采类型
为中砂。
2.5招标范围:******************年度采砂进行招标。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即**标段,具体标段情况如下:
标 段 | 作业范围及内容 | 计 划 开 采 数 量 ( 立 方 米 ) |
A 1 | 1、江段内采砂船只具备洗、选回收功能开采类型为中砂,日平均开采量****吨以 上。 2、具备*吨以上开采运输船舶两艘以上,符合环保要求具备油污以及污水回收功 能,船上环保设备正常使用;包括:攒堆、设备调迁、监控设施及税金。开采后 | *** *** |
装入运输船、占地、勘测、测绘由采砂服务单位负责办理。 |
2.7服务期:自合同双方约定开始作业日期起算至****年**月**日止。上述时间仅作为 编制投标文件的统*标准,实际完成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8质量目标:符合《普通混凝土用沙、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规定,含泥量≦ 3.0%,泥块含量≦1.0%,加工后的砂石满足招标人需求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质量标准。
2.9安全目标: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般安全责 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满足国家及黑龙江省安全相关规定。
2.**最高投标限价:**.9元/m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 执照,要求投标人具有河道采砂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至少要具备*条采砂船,需具备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所有权登 记证书》、《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内河船舶检验报告》、《内河船舶安全与环 保设备记录》。注:需提供船舶的使用权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所拟派的采砂船驾驶员需具备有效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船员服 务簿》。
3.4投标人需配备采砂船1艘、需提供机械的使用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年**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合同协 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如有)或采砂证等相关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取得采砂证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 1 项类似本项目的业绩。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 投标均无效。
3.7近*年(****年**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
严重不良情形之*:
(1)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投标活
动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司法、证券监管、银行监管等有关部门查处且尚
未解除从业限制状态。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年(****年**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
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
查询结果为准)。
(8)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龙江交投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完成投标人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
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年**
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
2个工作日),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5. 采购保证金
5.1本项目需交纳采购保证金*****元人民币。
5.2采购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5.3采购保证金递交形式:网银转账、电汇形式;①投标人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
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按时足额汇入系统
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②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标段的
账号均不相同。③为保证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采购保证金,汇款前,投标人应按提示填写
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④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
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9时**分。投标人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
“黑龙江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
服务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
,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开标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开启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投标文件开启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
签到,并在开标期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开标操作情况。
8.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开展
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黑龙江交投集团电子
招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参与招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龙江交投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巴彦县巴彦镇拥政路***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代 理 机 构:**************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杜先生
电 话:****-********/****-********
传 真:****-********
监督机构名称:黑龙江省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监督检查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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