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建设工程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本项目评分标准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章5.4.2评分标准中人员配置“1.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档案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人员资格证书、档案相关部门颁发的档案人员上岗证书、档案相关部门颁发的档案信息安全风险防范培训证书,上述证书,每缺*项扣2分,扣完为止,此项满分8分。2.拟派项目组成员:每有*人具有初级及以上档案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档案相关部门颁发的档案人员上岗证书的,每有1个加1分,此项满分**分。 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记分,且均要求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本单位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更正为“1.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档案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得4分,同时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人员上岗培训合格证或保密教育培训证的加4分,此项满分8分。2.拟派项目组成员:每有*人具有初级及以上档案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得2分,此项满分**分。 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记分,且均要求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本单位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无
名称:***********
地址:*川省眉山市丹棱县齐乐镇杨柳街**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川省眉山市丹棱县齐乐镇齐民路**号3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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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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