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美化提升市容市貌,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年6月1日起,第*师北屯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龙疆街道办、军垦街道办将联合对国道***、省道***及两侧公共区域违法停放的大型机动车辆、农业机械及“僵尸车”、无主认领的车辆进行整治,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车辆进行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禁止机动车辆在北屯市国道***、省道***及两侧公共区域停放。
*、 对违法违规的停放车辆行为,相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条、第***条规定给予处罚,并将违法违规停放的机动车拖移。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将加强对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的巡查管理,加大对路面违法停放车辆的查处力度。
*、 对国道***、省道***城区路段及两侧公共区域长期停放的机动车辆、农业机械及“僵尸车”、无主认领的车辆,公安局、城市管理部门核实登记后,由城市管理部门将车辆拖至指定的停车场内进行封存。
*、 国道***、省道***城区路段沿街商户应自觉落实“门前*包”责任,严禁出店经营、占道摆放经营,严禁在未合法设置的停车泊位上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同时,要积极宣传引导车辆所有人规范停放,确保车辆停放井然有序,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
*、 投诉举报电话:****-*******、****-*******。
特此通告。
第*师北屯市城市管理局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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