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灵武市镇河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治区项目补助资金和市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宏业(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灵武市镇河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楼(**#楼)和南楼(**#楼)两部分,面积约为****平方米,现装修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侧建筑的功能为公共卫生,面积约为****平方米,建筑层数为2层,包含戒烟门诊、培训室、健康教育科普阵地、计划生育室、妇幼保健室、监控室、药库、发热哨点、疫苗.接种室等。南侧现状建筑室内土建部分基本拆除,根据需要增加医疗卫生业务用房,面积约为****平方米,建筑层数为2层,包含眼科、门诊室、手术间、处置室、治疗室、护士值班室、病房、抢救室、皮肤科、妇科门诊、口腔诊室、化验室、B超室、放射科等,功能为门诊医技楼。对原有主建筑进行改造,包括门窗改造、内墙面改造、卫生间改造以及原有水暖电改造等。2.2建设地点:灵武市民生佳苑劳务移民保障用房**、**号楼2.3计划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6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8月**日(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2.4招标范围: 灵武市镇河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楼(**#楼)和南楼(**#楼)两部分,面积约为****平方米,现装修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侧建筑的功能为公共卫生,面积约为****平方米,建筑层数为2层,包含戒烟门诊、培训室、健康教育科普阵地、计划生育室、妇幼保健室、监控室、药库、发热哨点、疫苗.接种室等。南侧现状建筑室内土建部分基本拆除,根据需要增加医疗卫生业务用房,面积约为****平方米,建筑层数为2层,包含眼科、门诊室、手术间、处置室、治疗室、护士值班室、病房、抢救室、皮肤科、妇科门诊、口腔诊室、化验室、B超室、放射科等,功能为门诊医技楼。对原有主建筑进行改造,包括门窗改造、内墙面改造、卫生间改造以及原有水暖电改造等。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区外进宁企业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5月**日至****年6月7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注:1)“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投标人办理**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按1号键。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 层 **** 号。相关费用请自理。2)请各投标人在登记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6月**日9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灵武市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地址:银川市灵武市 联系人:***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宏业(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龙马·中央商务广场1号楼***室联系人:郭生彪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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