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投雄安·金湖未来城教育设施(小学、初中)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建投雄安·金湖未来城教育设施(小学、初中)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河北建投雄安·金湖未来城教育设施(小学、初中)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河北建投雄安·金湖未来城教育设施(小学、初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号)《关于河北建投雄安·金湖未来城教育设施(小学、初中)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号)、《关于河北建投雄安·金湖未来城教育设施(小学、初中)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主管单位:*********,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小学位于容东片区A1-03-02地块,北侧临E4路、南侧临E26路、东侧临N2路,西接A1-03-01地块。初中位于容东片区A2-03-05地块,北至E3路、南接A2-03-07地块,东临N2路,西接商务服务中心。
(2)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小学部分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35.14亩,总建筑面积为2439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2136平方米,地上不计容面积8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404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教学楼、行政综合楼、风雨操场、地下建筑及室外工程等。
本项目初中部分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42.80亩,建筑面积2935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267平方米,地上不计容面积63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50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教学楼、公共行政楼、生活体育楼、地下建筑及室外工程等。
(3)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41986.11万元,其中工程费约32814.93万元。
2.2计划工期:
计划2023年6月30日开工,2024年7月31日竣工,总工期为398天;最终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其他:项目内容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中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寝室和活动室、各类教师办公室及会议室、晨检及保健室、警卫室及值班室、厨房、配电室等;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燃气、建筑消防、智能建筑、通信系统、通风与空调、建筑节能工程、室外景观及小市政、热力工程、幕墙、泛光照明及绿建(节能)、设备安装调试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临时用电(含红线外)及临时用水(含红线外)、工程项目建设及手续办理以及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
注:1.电气工程,高压及变电系统均为本次的招标范围;2.其他管线的施工范围均至市政接驳点(井)。
中标人负责与相关管理部门、周边工程施工队伍等的协调工作,综合考虑可能涉及到的交通(道路)、施工场地、库房、工人食宿、与金湖未来城项目在建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总包单位的配合及工作面的交接、成品保护等工作,投标人自行了解场地情况,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业绩最低要求:近*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1项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含小学或初中)的施工业绩,包括满足要求的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最低要求:1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及安全生产考核(B 类)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近*个月内不少于连续 3 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记录。 3.1.4财务要求:财务要求:提供近*年(****、****、****年度,若成立不足*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5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6其他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人;d.投标人与同*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f.投标人为同*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投标人为同*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t.投标人在同*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②项修改为本条);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x.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y.投标人在近*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 条第(6)L 项修改为本条);z.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 条第(5)⑤项修改为本条)。A.以上u、v、w、x、y、z 与(5)信誉要求不*致的,以u、v、w、x、y、z 条要求为准。B.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通过**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其他说明:(1)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需使用**********或以上版本,导入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后,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如用其他制作投标文件则需生成***后导入,***如较大将影响导入效率)。(2)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以内。(3)递交投标保证金后,请及时登录交易平台查看保证金缴纳是否有效,如显示无效,请尽快进行处理,以免影响投标。技术支持电话:****-*******。(4)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更新至最新版本。(5)各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疫情的影响,务必重视疫情防控,并自行做好投标各项保障工作。(6)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若不能按时开标则另行提前通知延后的具体开标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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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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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奥威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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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家庄桥西区工农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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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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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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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阳 薛士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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