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等5部门关于切实抓好****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衢农发〔****〕6号)精神,拟开展全市粮油高产创建专项工作,具体包括全市优秀种粮大户和优秀种粮新生代评比、水稻高产竞赛、市区水稻机插作业、耕地质量评定等项目的实施,共需资金****元,在****年“大*农”粮油产业资金中安排。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现印发有关资金使用计划。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资金总额
共****元。
*、资金使用范围
提升粮食生产规模种植水平,实施粮油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加大优质高产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力度等。
*、具体内容和金额分配
1.****年度全市优秀种粮大户和优秀种粮新生代奖励资金***元。根据《********关于做好****年度全市粮食生产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衢农专〔****〕**号)文件精神,对**名获评的优秀种粮大户和优秀种粮新生代各奖励1*元。
2.****年水稻高产竞赛奖励资金***元。在全市组织开展高产竞赛,对达到规定指标要求的早稻、单季晚稻、双季稻高产示范方和高产攻关田进行奖励。(1)高产创建奖:达到获奖条件的早稻、单季晚稻、双季稻*亩高产示范方按平均亩产高低排列名次,第*、*、*、*、*名分别奖励5*元、4*元、3*元、2*元、1*元。(2)高产攻关奖:达到获奖条件的早稻、单季晚稻、双季稻高产攻关田按亩产排名名次,第*、*、*名分别奖励1*元、0.8*元、0.5*元。
3.****年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资金***元。龙游县和江山市今年已列入省级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为进*步推动全市水稻机插作业水平均衡提升,在市本级范围内支持开展市级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实现市本级水稻机插面积同比增长**%以上,着力补齐水稻生产机械化作业短板。
4.****年耕地质量评定工作经费5*元。主要用于全市耕地质量评价,土样采集、检测、专家评审等费用支出。
附件:1.****年衢州市水稻绿色高产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2.****年衢州市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实施办法
********
****年5月**日
附件1:
****年衢州市水稻绿色高产创建工作
实施意见
根据《********等5部门关于切实抓好****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衢农发〔****〕6号)精神,为推动水稻绿色高产技术示范推广,推进我市水稻绿色高产创建工作,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年衢州市水稻绿色高产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围绕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安全生产,强化行政推动,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资金投入,推动优质高产品种、绿色高产高效集成技术、现代组织方法、科学工作机制向面上辐射推广,集中打造*批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区。
*、创建原则
(*)水稻绿色高产创建示范片要求安排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或集中连片面积*亩以上的粮食生产区。
(*)示范地点要求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土地平坦、集中连片面积较大。
(*)绿色高产创建工作力度大,尤其是乡镇政府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行政和技术责任到位。
*、创建目标
****年全市共建立水稻绿色*亩示范片**个,水稻*亩攻关方5个。
(*)*亩示范方:早稻平均亩产***公斤,单季晚稻平均亩产***公斤,双季稻平均亩产****公斤,比示范片所在乡镇该作物的平均亩产增**%以上,并辐射带动面上均衡增产。
(*)高产攻关田:早稻亩产超过***公斤,单季晚稻亩产超过***公斤,双季稻亩产超过****公斤。
*、工作重点
(*)推广高产优质品种。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特点、生态条件,引进、试种、示范、推广*批高产、优质、多抗的品种,主推中组**、中组***、中组**、株两优***、甬优****、甬优**、浙粳优****、甬优****、甬优****、嘉丰优2号、春优***、春优***等品种。其中单季晚稻和连作晚稻必须种植部颁*等米以上优质米品种。
(*)推广绿色高产高效集成技术。加大技术的有机集成,大力推广应用水稻两壮两高栽培技术、水稻叠盘出苗育秧技术、水稻*次性机械施肥技术、杂交稻精准播种机插技术、水稻重大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农药定额施用)关键技术等。
(*)加强技术培训拓展社会化服务。建立“县有技术专家、乡有技术骨干、片有科技示范户”的*级科技服务队*,推动高产优质品种的应用、绿色高产高效安全生产技术的推广和科研成果的转化。组织专家和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开展各级高产创建技术培训。积极扶持示范片统*育供秧、统*烘干、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统*整地播种、统*育苗栽插、统*肥水管理、统*病虫防治、统*机械收获的“*统*”技术服务,促进技术全面入户到田。
(*)组织开展市级高产竞赛。为扎实推进全市水稻绿色高产创建活动,在全市组织开展高产竞赛,对达到规定指标要求的早稻、单季晚稻、双季稻高产示范方和高产攻关田进行奖励,奖金在粮食安全专项资金中安排。
1.奖励范围:全市各级农技推广部门组织实施并经过市级统*标准组织验收的早稻、单季晚稻、双季稻高产示范方和高产攻关田(攻关田示范方内外均可)。
2.奖励对象:参加实施绿色高产创建示范方和高产攻关田的粮食生产主体。
3.获奖条件:(1)高产示范方面积核心方***亩以上,高产攻关田面积1亩以上;(2)经过市级统*验收高产示范方:早稻平均亩产超过***公斤,单季晚稻平均亩产超过***公斤,双季稻平均亩产超过****公斤;高产攻关田:早稻亩产超过***公斤,单季晚稻亩产超过***公斤,双季稻平均亩产超过****公斤。(3)双季稻包括早稻+连作晚稻,示范方两季必须为同*片田,高产攻关田两季必须为同*田块。(4)高产攻关田实施主体在同*类别的高产竞赛中取最高产量田块参加排名。
4.奖励标准:(1)高产创建奖:达到获奖条件的早稻、单季晚稻、双季稻*亩高产示范方按平均亩产高低排列名次,第*、*、*、*、*名分别奖励5*元、4*元、3*元、2*元、1*元。(2)高产攻关奖:达到获奖条件的早稻、单季晚稻、双季稻高产攻关田按亩产排名名次,第*、*、*名分别奖励1*元、0.8*元、0.5*元。
5.奖励程序:(1)申报。高产示范方和高产攻关田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备案(见附表1)。(2)参与高产创建的单位(个人)于水稻收割前3天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填写《****年水稻产量验收申请表》报市农业农村局(见附表2)。(3)产量验收。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产量验收。水稻*亩示范方,选择有代表性的连续3块田,每块田面积1亩以上,收割机全田实割,将测产结果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取平均值代表示范方验收产量,产量计算按《浙江省水稻产量验收办法》执行。高产攻关田面积要求1亩以上,收割机全田实割。(4)奖金使用。高产示范方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示范方种植农户的物化补助、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测产验收等。高产攻关田的奖励资金奖励参与高产攻关的种植农户。
为了推进全市水稻绿色高产竞赛的均衡发展,在达到获奖有关标准的情况下,按照验收产量高低,优先安排每个县(市、区)1名粮食生产主体进入获奖名单排序。
*、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对高产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搞好统筹协调,落实项目资金,加强监督检查。********将各地参与市级水稻绿色高产竞赛情况列入****年度粮食生产先进评选的重要内容。
(*)强化资金扶持。各地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统筹安排农业农村部水稻高产创建和省级水稻高产创建、测土配方施肥等相关资金,重点向高产示范片倾斜。
(*)强化培训指导。各地要成立高产创建实施小组,明确*名组长,并牵头组织*个包括栽培、植保、土肥、农机等方面优势互补的团队,每个片都要明确*名技术责任人,在生产的关键时期、关键环节,采取集中指导与分散指导相结合、室内培训与现场示范相结合、骨干培训与普及培训相结合等多种有效方式,加大对科技示范户的培训力度。
(*)强化示范宣传。各地要广泛开展现场观摩,大力宣传高产创建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上对粮食高产创建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引导农技人员、种植大户共同关注高产创建,营造高产创建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每个示范片要树立标牌,标牌要求简洁耐用,内容规范,支架稳固,并全程放置,接受社会监督,扩大宣传效果。
(*)强化项目管理。各地要按照项目实施要求,严格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超范围支出。认真做好产量验收工作,严格程序,规范测产,确保产量真实,杜绝虚报浮夸。项目完成后,各地应做好项目的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及时报送绩效情况总结。
本意见自****年3月**日起施行,执行期限:****年1月1日至****年**月**日。
附表:1.****年水稻高产示范竞赛申报表
2.****年水稻产量验收申请表
3.****年水稻产量验收结果表
附表1
****年水稻高产示范竞赛申报表
申请单位(个人):(盖章) 年 月 日
水稻类型 (早稻/单季晚稻/双季稻) | |
申报类别(示范方/攻关田) | |
实施单位或农户 | |
实施地点(县乡镇村畈) | |
***积(亩) | |
播种时间 | |
品种 | |
主推技术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附表2
****年水稻产量验收申请表
申请单位(个人):(盖章) 年 月 日
品种名称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水稻类型 | ***积 (亩) | 理论产量 (公斤/亩) | |||
计划验收 时 间 | |||||
简 要 说 明 | (简要说明水稻产量验收原由,限***字内) 该示范方位于( ),面积( )亩,由( )家庭农场负责实施,示范品种( ),采用(手插/机插)方式栽培,主推( )等技术。移栽密度( **× **),亩插丛数( )*丛,每亩基本苗( )*。播种期 月 日,移栽期 月 日,始穗期 月 日,齐穗期 月 日,成熟期 月 日。经考查,亩有效穗( )*,每穗总粒数( )粒,每穗实粒数( )粒,结实率( ),*粒重( )克,理论亩产( )公斤。 | ||||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 (主要是对*亩示范方的面积、种植品种等内容审核)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盖章) 年 月 日 |
附表3
****年水稻产量验收结果表
申请单位 | 水稻品种 | 水稻类型 | |||||||||
田块地点 | 验收面积(亩) | ||||||||||
田块编号1 | 面积(亩) | 产量(公斤) | 亩产(公斤/亩) | ||||||||
田块编号2 | 面积(亩) | 产量(公斤) | 亩产(公斤/亩) | ||||||||
田块编号3 | 面积(亩) | 产量(公斤) | 亩产(公斤/亩) | ||||||||
测产方平均亩产(公斤/亩) | |||||||||||
验收意见:(包括对组织验收概况、水稻栽培情况、穗粒结构等的简述,验收方法、产量等的具体叙述) 组 长: 年 月 日 | |||||||||||
验收 组织 单位 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测产验收田块产量情况
测产田块地址 | |||||
测产田块(农户)编号 | |||||
湿谷重量(公斤) | |||||
湿谷中随机取样重量(公斤) | |||||
去除空秕粒、杂质、晒干后称重(公斤) | |||||
水分测定仪测定出的含水量(%) | 1 | ||||
2 | |||||
3 | |||||
平均 | |||||
种子标准水份测定法测得其含水量(%) | |||||
稻谷标准含水量的净稻谷重量(公斤) | |||||
折干率(%) | |||||
田 块 面 积 | 平方米 | ||||
(折合)亩 | |||||
实际亩产(公斤/亩) | |||||
面积测量人 | 签字: 年 月 日 |
验收专家组成员名单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职称/职务 | 签 名 |
附件2:
****年衢州市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等5部门关于切实抓好****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衢农发〔****〕6号)精神,进*步加快推进水稻机械化插秧,切实增强水稻生产能力,为粮食稳产增产、提质增效提供有力支撑,制定本办法。
*、补贴对象及条件
市级范围内开展水稻机械化插秧作业的承包种植主体(不包括机抛秧)。
*、补贴标准
补贴资金总额限定为***元,补贴单价(元/亩)=补贴资金总额÷全年水稻机插核定面积。
*、操作程序及要求
(*)资料申报
补贴对象在8月底前,将纸质补贴申请资料提交作业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并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申请资料包括:(1)有效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含水稻机插作业田块的土地承包或流转协议复印件;(3)《衢州市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情况确认表》(见附表1)。
以上申请资料*式3份,申请人、作业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区农业农村部门各留存1份。
(*)面积认定
水稻机插作业面积以农机北斗作业实时监测终端数据为准,如早稻机插作业面积无农机北斗作业实时监测终端数据的,以第*方测绘面积为准(须提供第*方测绘面积确认表)。
(*)情况核查
水稻种植户申报的机插面积由水稻机插作业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属地核查,辖区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抽查。
(*)审核公示
作业地所在乡镇(街道)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将《衢州市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情况公示表》(见附表2)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作业地所在镇(街道)签字盖章。
(*)汇总审核
作业地所在乡镇(街道)将补贴对象提交的申请资料及相关公示表,在当年度的9月底前上报区农业农村部门。区农业农村部门对上报资料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于当年度的**月底前,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完成纸质行文(附具《衢州市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资金申报表》——见附表3),与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申报资金结算。
(*)结算拨付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通过资料完整性审核后,将相关补贴资金拨付到区级财政,由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通过社保卡“*卡通”或银行账号,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补贴对象。
*、有关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做好补贴政策的宣传指导和实施,落实专人及时准确地做好补贴受理、审核等工作,确保政策公开、公正、透明,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及时总结梳理,形成符合本区域实际的水稻机插作业技术模式。
(*)规范补助实施。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街道)的指导,通过实地抽查、进入农机北斗作业监测系统端口查验、规模种粮补贴面积第*方测绘结果对比等多种途径,做好资料审核、面积核查、公示汇总等工作,杜绝弄虚作假情况出现。
(*)强化数据检查。区农业农村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补助情况可委托第*方进行专项核查。要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不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表:1.衢州市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情况确认表
2.衢州市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情况公示表
3.衢州市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资金申报表附表1:
衢州市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情况确认表
水稻种植主体信息 | 姓名(单位)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注册地址) | |||||||
身份证号码(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 | 社保卡“*卡通”卡号(银行账号) | ||||||
机手方信息 | 姓 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
作业插秧机 品牌 | 作业插秧机北斗设备号 | ||||||
作业信息 | 作业日期 (年/月/日) | 作业时长(小时) | 作业地点 (具体到行政村) | 作业面积(亩,以农机北斗作业实时监测终端数据为准) | |||
作业评价 | 服务态度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服务质量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
双方确认 | 本表格内的信息经双方核对无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切责任。 水稻种植主体(签名): 机手(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附表2:
衢州市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情况公示表
经初审,下列申请人符合补贴条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 年 月 日 — 月 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乡镇(街道)或区农业农村部门举报,举报电话: 。
序号 | 补贴对象名称 | 作业地点 (镇、村) | 机插面积 (亩) | 作业机手姓名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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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作业地所在乡镇(街道)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作业地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
附表3:
衢州市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资金申报表
区农业农村局(盖章):
序号 | 补贴对象名称 | 社保卡“*卡通” 卡号(银行账号) | 联系电话 | 作业 面积 (亩) | 申请市级试点补贴资金(元)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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