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粮路口袋公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粮路口袋公园建设项目已由陇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陇住建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该项目总占地面积 ****.** 平方米 (5.**亩),建设内容包括绿化、铺装硬化、活动场、雕塑、文化石碑、公厕、照明,给排水等。其中:绿地面积 ****.** 平方米,乔灌木栽植 *** 棵,花岗岩铺装硬化 ****.** 平方米,石道牙 *** 米、宣传栏1个、果皮箱6个、雕塑1个、公厕 **.** 平方米、座椅 **个、文化石碑1个、景观灯 **个。
工程概算总投资:***.***元。
建设地点:陇西县文峰镇陇粮路以东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3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3年**月**日,总工期***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个标段
工程质量: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以内全部建安工程及工程量清单所示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级(含*级)及以上资质,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4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需提供近*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年度至****年度3年的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
3.6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l)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上午9:**-**:**,下午 **:**-**:**)。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复印件*式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5.2 获取方法:***************(陇西县巩昌镇龙熙臻品**号楼*单元***室)现场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陇西县巩昌镇龙熙臻品**号楼*单元***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地址: 陇西县巩昌镇龙熙臻品**号楼*单元***室
行业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
***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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