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庙岭镇垃圾清运保洁服务项目 |
项目子包编号: | 1 |
公告名称: | ***************庙岭镇垃圾清运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 **:**:** |
项目行政主管地区: | 华容区 |
公告发布媒体: | 省网公告 |
公告源***: | *****://****.******.**:*****/#/**********?**=********************************&***;****=****** |
投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 **:**:**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庙岭镇垃圾清运保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2. 采购计划备案号:******-****-***** 3. 项目名称:庙岭镇垃圾清运保洁服务项目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预算金额(*元):***.****** 6. 最高限价(如有):***.*******元 7. 采购需求:庙岭镇竹岭佳园小区,庙岭集镇公厕保洁(红莲湖*小旁,东街传奇网吧处,粮食小区停车场共*处),庙岭镇步行街地下停车场及进出口,红莲湖新区村湾垃圾收集清运,庙岭镇生活垃圾中转站渗滤液清理及处置。(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8.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3月5日止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中监狱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查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 **:**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 方式:网上获取(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4. 售价:0 元 *、响应文件提交 1. 开始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开启 1. 时间:****-**-** **:** 2. 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6]90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2、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须仔细阅读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3、供应商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4、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义的,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规定向招标方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视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方可能做出的任何最终解释。 5、提供虚假资料的,将依法移交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6、中小微企业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即可“零担保、零抵押”自主选择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合作金融机构承诺为中标供应商提供融资绿色通道,采购人承诺及时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和合同备案。具体融资事宜由中标供应商与合作金融机构进行洽谈、办理。合作金融机构:各国有商业银行鄂州市分行、中信银行鄂州支行、邮政储蓄银行鄂州市分行、湖北银行鄂州分行、汉口银行鄂州分行、鄂州农村商业银行。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发展大道8号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 学府路与文化路交叉处澜都园**号楼1-2层**、**号门面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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