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科尔沁右翼前旗****年已垦林地草原退耕还林还草试点项目第*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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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教育大厦1-6) | ***,***.**元 |
合同包1(科尔沁右翼前旗****年已垦林地草原退耕还林还草试点项目第*包):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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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保险服务 | 乌兰毛都项目区、桃合木项目区、德伯斯项目区共计4*亩 | 乌兰毛都项目区、桃合木项目区、德伯斯项目区共计4*亩。1、在保险期内因以人力无法抵抗的自然灾害为主,包括火灾、暴雨、暴风、洪水、泥石流、冰雹、霜冻、暴雪、旱灾、病虫鼠兔、其他野生动物啃食践踏灾害等,造成保险新种草死亡的损失,承担保险机构按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2、保险金额:以亩为投保计量单位,保险金额每亩每年**元。3、保险费率:本次试点项目新种草工程保险,保险费率为**% 。4、赔偿处理: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试点项目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5、全部损失: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新种草工程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部分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损失面积6、部分损失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试点项目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部分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损失面积×损失程度,损失程度=单位面积平均损失株数/单位面积平均实际株数(面积)在发生损失后难以立即确定损失程度的情况下,实行两次定损。第*次定损先将灾情和初步定损结果记录在案,经*定时间观察期后(观察期不超过**个工作日)*次定损,以确定确切损失程度。 | *年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 |
徐长荣、刘志伟(采购人代表)、王丽红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内工建协(****)**号文件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科尔沁右翼前旗****年已垦林地草原退耕还林还草试点项目第*包): 1.2*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镇
联系方式:***********
名称:中同盛(山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和平街南滨河小区和谐廉租楼1-**商业1#-商业-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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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同盛(山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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