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龙川县某单位副食配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次)
**********受某单位委托,组织河源市龙川县某单位副食配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经采购人确认,现发布更正公告(第*次)如下:
1. 原《招标文件》“第*部分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获取时间:****年4月**日至5月4日,每日上午8:**至**: **,下午**:**至**:**(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变更为“(*)获取时间:****年4月**日至5月**日,每日上午8:**至**: **,下午**:**至**:**(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原《招标文件》“第*部分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中“投标开始时间:****年5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5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变更为“投标开始时间:****年5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5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3. 原《招标文件》“第*部分 招标公告”“*、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年5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变更为“开标时间:****年5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以上为本次更正公告的全部内容,如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致的,以本更正公告所述内容为准。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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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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