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甲方):*********
地址:*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
地址:*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香江*期**幢1层1铺
联系方式:***********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年印象嘉陵江漂浮物打捞服务项目 | 1(项) | ¥***,***.** | ¥***,***.** | (一)服务范围:嘉陵江顺庆区段河面 (二)服务要求: 1.根据采购方实际要求,对嘉陵江顺庆区段河面提供日常保洁服务,积极主动与采购方协调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对作业人员的要求: 2.1作业人员须身着统一的保洁服装,佩戴统一的标志符号。保洁服装、标志符号和证件的设计、制作和供应,按国家规定执行。 2.2投入作业人员要求: 年龄:男 18-60 周岁,女 18-50 周岁;(男女均按法定退休年龄) 身体状况:健康。 3.工作目标及要求:不间断对小龙门电站至桓子河大桥嘉陵江顺庆侧共计约8㎞长的河段进行全面清理,保障河面时刻处于清洁状态,确保嘉陵江顺庆区段河面无漂浮物。 4.作业船只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定期保养,标识明显,非作业时间应安全、规范停靠。 5.作业人员统一身着救生衣;作业船只配备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等安全防护措施。 6.加强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和管理,确保相关设施设备及人员符合操作规范及安全管理。 7.供应商单位水上作业时间每天应不少于8小时,如遇特殊情况,应根据采购人要求随时提供相应打捞服务。 8.供应商应确保在发生突发性污染问题时,60分钟内赶达现场。 9.供应商投入本项目人员不低于5人。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2.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3.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对此供应商须单独作出承诺并附于响应文件中,否则做无效供应商处理。(格式自拟)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嘉陵江顺庆段河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附件:
5.***************-****年印象嘉陵江漂浮物打捞服务项目合同.***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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