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殡仪馆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和平县殡仪馆升级改造工程已由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和发改投审〔****〕*** 号核准 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未要求施工企业带资)。业主单位 为和平县殡仪馆,招标人为***************,招标代理为河源市名企项目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和平县殡仪馆升级改造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窖村。
2.3 工程规模:新建 1 栋 4 层可容纳 2 *个格位的骨灰楼,用地面积 **** 平方米,建 筑面积 **** 平方米;新建冷冻库房建筑面积 *** 平方米;新建家属休息室建筑面积 *** 平 方米;新建油库房建筑面积 ** 平方米;新建无烟拜祭区建筑面积 *** 平方米;新建污水处 理池建筑面积 ** 平方米;新建生活用水储水池 ** 立方米;改造告别厅、守灵室建筑面积 **** 平方米;更新办公楼楼顶挡雨棚建筑面积 **** 平方米。路面改造面积 **** 平方米,新建停车场,占地面积 **** 平方米,绿化面积 ***** 平方米,新建围墙 **** 米;新建宣传 栏、宣传墙、供水系统及路灯工程等。建安费为 ********.** 元。
2.4 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预算价、招标控制价)为 ********.** 元。
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包括控制价单价、控制价费率、控制价总价)的为无效投标。最终结算价以和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2.5 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
2.6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标准》(*******-****)及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对于质量问题治理最新要求等规定达 到验收合格。
2.7 工期要求:工期 ***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施工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