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元市国有林场场部至龙神阁林下经济节点公路生态修复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对采购文件中综合评分明细表做出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因需对采购文件“综合评分明细表”中“5 . 设备配置 ”项评分因素进行调整,现将原采购文件中评分内容“ 3.投标人具有油锯(包括不限于割灌机、打药机、绿篱机、树枝粉碎机、开沟机等)设备的,每具有1台的得0.1分,最多得2分。”更正为:“ 3、投标人具有以下设备:油锯、割灌机、打药机、树枝粉碎机、开沟机,每具有1台的得0.1分,最多得2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监督部门:广元市财政局;监督电话:****-*******
名称:******
地址:广元市*源米仓路8号
联系方式:****-*******
名称:*川安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利东街南段**号交通技工校*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
*川安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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