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
(*)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一);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内容包含如下: 1、服务范围:鹤山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消防联动系统、消防泵房等系统服务。 2、服务工作内容: (1)甲方已设置下列的自动消防系统项目是乙方的维修保养范围: ①火灾报警系统:包括集中报警控制器、区域报警控制器、手动报警按钮(破玻)、烟感探测器、温感控制器、控制模块、信号模块、信号控制。 ②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包括喷淋水泵、加压泵、恒压泵、电源控制柜及线路、供水管网、分区闸阀、喷淋头、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联动控制柜及线路等。 ③消防栓灭火系统:包括消防栓水泵、加压泵、恒压泵、电源控制柜及线路、供水管道、阀门、消防栓箱、卷盘水枪、水带等。 ④消防联动系统:包括连接各系统的联动模块及连接线路。 ⑤其他消防设施:灭火器、应急灯、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水池水位、疏散走火通道、防火卷帘、电气控制关闭的防火门、防火窗。 (2)维修保养方式: 乙方对维修保养范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测试,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检测时乙方根据检测情况填写报告,检测报告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现自动消防系统运行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联系电话:13702400418,联系人:梁伟杰),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维修处理,乙方逾期维修两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按未履行时间占合同约定总时间比例乘以合同总价款所得的金额,退回多收的款项。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因新的消防制度或法律法规实施,如发现甲方的消防设施需要改进的,应向甲方提出建议,由甲方决定改进措施。 | (一);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内容包含如下: 1、服务范围:鹤山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消防联动系统、消防泵房等系统服务。 2、服务工作内容: (1)甲方已设置下列的自动消防系统项目是乙方的维修保养范围: ①火灾报警系统:包括集中报警控制器、区域报警控制器、手动报警按钮(破玻)、烟感探测器、温感控制器、控制模块、信号模块、信号控制。 ②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包括喷淋水泵、加压泵、恒压泵、电源控制柜及线路、供水管网、分区闸阀、喷淋头、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联动控制柜及线路等。 ③消防栓灭火系统:包括消防栓水泵、加压泵、恒压泵、电源控制柜及线路、供水管道、阀门、消防栓箱、卷盘水枪、水带等。 ④消防联动系统:包括连接各系统的联动模块及连接线路。 ⑤其他消防设施:灭火器、应急灯、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水池水位、疏散走火通道、防火卷帘、电气控制关闭的防火门、防火窗。 (2)维修保养方式: 乙方对维修保养范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测试,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检测时乙方根据检测情况填写报告,检测报告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现自动消防系统运行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联系电话:13702400418,联系人:梁伟杰),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维修处理,乙方逾期维修两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按未履行时间占合同约定总时间比例乘以合同总价款所得的金额,退回多收的款项。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因新的消防制度或法律法规实施,如发现甲方的消防设施需要改进的,应向甲方提出建议,由甲方决定改进措施。 | 1 | 项 |
(*)议价发起时间:****年**月**日
服务时间:** 个月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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