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河畔家园学校(田家炳中学新址)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本招标项目鸡西市河畔家园学校(田家炳中学新址)建设项目已由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鸡西市河畔家园学校(田家炳中学新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鸡发改社会〔****〕**号)、《关于鸡西市河畔家园学校(田家炳中学新址)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鸡发改社会〔****〕7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般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新增*年*贯制教学班级**个。新建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配套建设塑胶跑道及篮球场地、校园硬化及道路、停车场、绿化、停车泊位,升旗台、观礼台,围墙,电动伸缩门等校园工程。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3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年9月1日,共计***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指令为准)
2.3建设地点:鸡西市鸡冠区水岸街西侧,祥光路北侧,利民居住区A-**地块。
2.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 *** 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以及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后期维保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依法推进工程建设等工程总承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专业设备及建筑材料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等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元(其中工程设计费***.***元,建筑安装工程费****.***元)。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同时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级注册建筑师或*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可同时兼任。
(2)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并提供至少**23年2月至****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社保系统出具或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未联网地区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类人员除外);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3)设计负责人:应当取得*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提供至少**23年2月至****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社保系统出具或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未联网地区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类人员除外);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4)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8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可兼任的岗位用*表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可在同*项目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2个岗位),施工员、质量员应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技术类职称,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以上人员须证企相符(不适用证企相符要求的证书除外)、证书有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内(指****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承担过*项合同额不低于*****元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且为***模式,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以上证明文件至少提供两项,若时间不*致以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年1月至***3年4月),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信用中国”(*****://***.***********.***.**/)进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4.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任意*方应具备上述至少*项资质(资格)并在资质(资格)范围内承担本项目上述相应任务。“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数字证书完成。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初步设计单位、技术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3.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年4月**日8时**分至****年4月**日8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企业注册及诚信库填报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4.3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5月8日9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年5月8日9时**分。
6.2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锁进行线上解密。
6.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鸡西市鸡冠新区康新路**号)。
7.1招标人不统*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如有)等工作。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
电话:****-*******
招标人:********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铁东街3-1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粮小区*组团5号楼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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