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度生活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关于****年度生活物资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关于****年度生活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年,本采购预算为采购单位预估的*年度生活物资配送预算金额,供应商*旦成交,将据实结算。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生活物资配送服务,具体详见“第*章 项目需求”。
5.2配送要求:
5.2.1本次生活物资定点配送范围:配送服务内容为食堂伙食保障所需的肉类(猪肉不要母猪肉,肉类按要求切块)、蔬菜类、禽蛋类、水产类、水果类、乳制品类、糕点类、速食类、调料类(不含食用油) 和主食类(不含大米、面粉和面条)、清洁用具、日化用品类、日常生活用品、活动用品、工会会员生活慰问品等。
5.2.2生活物资配送要求如下:配送的所有食品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且具有相应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等证明材料;配送的所有食品必须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最新)所列举的相应的标准;严禁配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食品。
5.3其他要求:如所配送生活物资未达到相关配送要求及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可拒绝收货。
5.4售后服务:各供应商在其磋商响应文件中须作出售后服务承诺;供应商负责货物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不合格的物资,应无偿退换,若因质量问题和供货不及时,对需方所造成的*切经济损失和后果由供货方承担。
5.5生活物资配送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7磋商报价要求:
5.7.1报价说明:本次采购的磋商报价方式为填报生活物资配送综合报价及下浮率,生活物资配送综合报价下浮率为根据在生活物资配送的市场**的基础给予下浮的比例,即生活物资配送综合报价=预算金额×(1-下浮率)。磋商申请人*旦成交,成交价(生活物资配送综合报价下浮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据实结算,采购人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5.7.2单价确定: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员工、*********采购员及监督员各1人组成*人调查小组,从驻地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选定两家作为调查对象,以两家调查对象对应生活物资的平均**作为基准价。对调查对象未出售的生活物资,可另行调查两家其他供应商,并以其平均**作为该生活物资的基准价。基准价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以基准价及供应商承诺的下浮率为基础计算结算价。
5.7.3结算方式:供应商每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员核对上月采购清单,确认无误后按上月调查确定的基准价计算出结算总价。供应商开具对应金额的正规税务发票,*********通过银行转账进行支付,不得发生现金交易(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采购人在*年内将不定期对成交人进行检查、合同履约考核,检查、合同履约考评结果*次不合格即可终止合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若1年期过后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1年度物资配送合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给予相应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扣除。执行政策文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进*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证合*的提供*证合*证件)等证件,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社会声誉,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保证金缴纳回执单。
3.2磋商申请人须为拟供生活物资配送的生产单位或销售配送单位,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有效期内)。
3.3磋商申请人需提供****年度经第*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3.4磋商申请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至今期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信誉要求:①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磋商申请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②在磋商公告发布时间以前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申请人,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磋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年04月**日至****年04月**日(*个工作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
3.方式:磋商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凭单位数字证书(**)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为*.*****)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的磋商供应商请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磋商文件(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
4.售价:?0.**元。
*、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1号开标室(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
注:本次项目采用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进行投标与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要求如下:
(1)网上递交:投标人网上递交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还须把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备份光盘(格式为*.*****、同时携带**)递交至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1号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 *****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1号开标室(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元整)。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
账 号:*******************
收 款 人: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
业务咨询服务联系电话: ***-********(****小时开通),**:**********。
注: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从其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并注明项目名称,请供应商在缴纳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2.若购买保证保险: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电子保函办理,选择任意*个服务机构购买保险,并同时进行绑定。
*、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
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注:因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采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主动联系到潜在投标人,在此期间投标人应持续关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查看本项目是否发布补遗、答疑、更正或延期等相关信息,因投标人查看信息不及时造成的损失,后果自负。)
3.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计**【****】****号文货物类的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
4.监督电话:****** ****-3******、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 ****-*******。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龙陵县龙山镇热泉路
联系方式:*** ****-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龙华社区龙陵县财富中心**幢6号***
联系方式:****-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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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 ****-3******、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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