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黎县民族团结进步广场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黎县民族团结进步广场已由嘉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嘉发改(****)**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嘉黎县人民政府。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招标。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个标段;
2.2项目规模:建设嘉黎县民族团结进步广场的公共卫生间及室外附属工程。其中公共卫生间***.**平方米,室外附属工程包括城外牌楼1座、城内牌楼1座、景观墙1套、景观柱4套、铺装地面****.**平方米、台阶**.**平方米、塑胶地面***.**平方米、球场围网***.**平方米、篮球架4套、坐凳**个、垃圾桶3个、宣传栏2个、撒播草***.**平方米、雪松**株、室外电气工程1项、室外给排水工程1项;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地点:嘉黎县;
2.5计划工期:***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含*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
4.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登*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申请人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 ** 月 ** 日上午 ** 时 ** 分,地点为: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那曲市文化路辽宁路交叉口西北面羌塘大厦**层市科技局正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到场参加。
*、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其他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开标现场用企业**锁开启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该项目投标无效。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2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年3月**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7.3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号的相关规定。
7.4本项目执行有关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号文)。
7.5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6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份至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号)文以及《关于进*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7根据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按废标处理)。
7.8本项目执行《关于进*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保函或保单保函等方式提交,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号)文件要求。
7.9执行藏建市管[****]***号文件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资格审查时不再要求吸纳高校毕业生。
7.**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电梯承载量进入电梯,如因超载被困电梯中导致无法按时递交投标文件,致使项目废标、流标,后果自负。
7.**各相关投标人不需拟派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负责人)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名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现场答疑,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投标人需带承诺书原件到开标现场,未提供原件按废标处理;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供***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每份内容*致。开标后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再决定是否需要中标人提供纸质标书。****年**月**日因新冠原因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年**月**日社会面全面开放,招投标工作可以正常开展,为避免个别投标单位资格审查资料弄虚作假,造成社会公共资源的浪费,要求投标单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黎县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拉萨市**路西苑和谐商业街写字楼D座9楼
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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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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