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安徽形象馆设计搭建及展品运输、会议活动及用车租赁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潜山南路***号蔚蓝商务港E座***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元整(大写)(¥******.**元)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 年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安徽形象馆设计搭建及展品运输、会议活动及用车租赁 |
服务范围 |
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安徽展区的全面设计、制作、搭建、布展、展品运输、会务服务、车辆安排等相关服务,并对接各方,协助办理证件,协助采购人及展商做好展馆现场(含展品)的管理工作。 |
服务要求 |
展馆设计突出体现大会主题“共享开放机遇,共创美好生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至会展结束后*日 |
服务标准 |
满足采购人要求,不低于行业标准。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甘建国,郎海波,顾昌熠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9:**-**:**,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楼***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年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安徽形象馆设计搭建及展品运输、会议活动及用车租赁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楼
联系方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公示附件.**** 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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