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医疗卫生设施提升工程(宁波市第*医院扩建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医疗卫生设施提升工程(宁波市第*医院扩建工程)招标人为***********(建设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宁波中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区财政与宁波市第*医院共同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总投资*****.***元,其中建安工程费*****.***元,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业务管理、院内生活用房和科研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本工程新增病床***床,项目建成后医院规模为病床****床,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东柳街道。
2.2招标范围:Ⅰ标段:**台医梯+6台扶梯,Ⅱ标段:9台电梯(含手术洁梯、医护梯、物资梯、餐梯、药梯、污梯、消防梯、手术污梯等),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质保期保修服务等。
2.3标段划分:共划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控制价如下:
标段 | 招标控制价(元) |
Ⅰ标段 | ******* |
Ⅱ标段 | ******* |
注: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个标段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标。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Ⅰ标段:接业主书面通知后**日历天内供货完成;安装工期:**日历天,并满足总承包单位施工进度要求;
Ⅱ标段:接业主书面通知后**日历天内供货完成;安装工期:**日历天,并满足总承包单位施工进度要求。
2.6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次性验收合格,并配合达到总包质量要求。安全要求:合格,并配合达到总包安全要求。
(*)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货物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如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若已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也将取消候选人资格且不再递补)
3.2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须具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自动扶梯C级及以上或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涵盖所有投标产品,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证书均需在有效期范围内;
3.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有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别:安装)、自动扶梯C级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别:安装)或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涵盖所有投标产品),证书均需在有效期范围内。(若投标人为代理商且不具备相应的安装维修许可证的,代理商作为牵头人可以联合电梯安装单位组成联合体,否则拒绝其投标。电梯安装单位非制造商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安装授权委托书);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投标货物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电梯安装单位仅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无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委任书;
(*)其他: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1公开招标。
5.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锁,然后登*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5.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6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5.7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上发布。
6.1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将**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3年**月**日**时**分。
6.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锁在开标系统中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到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招 标 人:***********(建设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宁波中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科技广场(广贤路****号)4号楼*楼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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