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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移动警务租赁服务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 | ||||||||||||||||||||||||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中街**号江西大厦*楼****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项目实施地点 :**** **** **** 采购内容: 采购公告期:****年**月**日
定标日期:****年**月**日 开标地点:**** 评标地点:**** 本公告发布媒体:****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请接此通知书后,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以下事项: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在三十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4.合同签订后将电子版同时上传至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心完成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退还工作。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段栓虎(采购人)、王义、刘贵科(组长)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办法》(计**[****]****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号)等文件收取。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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