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更正内容#}
开标时间(原):{#开标时间(原)#}
开标时间(现):{#开标时间(现)#}
开标地点(原):{#开标地点(原)#}
开标地点(现):{#开标地点(现)#}
名 称:{#采购单位名称#}
地 址:{#采购单位地址#}
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授权经办人电话#}
名 称:{#项目所属代理机构#}
地 址:{#代理机构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代理机构经办人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
电 话:{#代理机构经办人联系电话#}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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