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示正文 | |||||||
[通信基站站址使用协议(宜兴国税局)续]项目单*来源采购公示 (宜兴国税局)项目采购人为〔****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 采购内容 【在(宜兴国税局)指定场地引入通道。】 *、 单*来源采购原因 【说明:采用单*来源采购的原因主要参考《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描述。】 *、 单*来源采购供应商 *、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集团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3月3日至****年3月7日,共3天(正常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 日期:****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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