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化工合成氨装置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土建工程***总承包项目**标段氨压缩机厂房及*氧 化碳压缩机厂房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国化工合成氨装置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土建工程***总承包项目**标段氨压缩
机厂房及*氧化碳压缩机厂房工程(招标编号:铜化设计院-****-*******)项目,于****年2月**日9时0分,在铜陵嘉事
德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元
第*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元
公示期:自 ****年2月**日至****年2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
电话:****-*******,邮箱:********@***.***。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
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 址:****://***.************.***.**)发布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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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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