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体育中心新建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
编号:************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单位:**************
**** 年 ** 月
目 录
第*章 招标公告-----------------------------------------------3
第*章 投标人须知---------------------------------------------6
第*章 评标办法----------------------------------------------**
第*章 定标办法----------------------------------------------**
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章 工程建设标准------------------------------------------**
第*章 施工图纸----------------------------------------------**
第*章 预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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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章 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 |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潮阳区体育中心新建项目 | ||
立项批文文号 | 潮阳发改投〔****〕** 号、潮阳 发改投〔****〕9 号 | 投资项目 统*代码 | ****-******-**-**-****** |
招标人 | ************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潮阳区东山大道 **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友谊国际 大厦*楼 *** 房之 C 单元 | |
设计单位 | ************* | 勘察单位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新华大道中段南侧 | ||
建设规模 | 项目用地面积 *****.9 平方米,拟对目前的体育中心运动场地进行翻新及新建设 *座 3-5 层的综合性体育馆(建筑面积 ***** 平方米),翻新或拟建设的运动场地 设施还包括 *** 米跑道田径、**** 座看台、露天停车场、***** 米标准游泳池及 戏水池、新建*座 2 层泳池配套用房等。工程招标控制价:*********.** 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统筹各级资金。 | ||
招标内容 | 按审定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预算审核报告书内容,以及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 的*切文件。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相关配合等服务。 | ||
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 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3.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 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 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 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 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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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评定分离”办法。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 头 市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 布。 2.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操作手册 **.2(投标人)》)。 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 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4.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 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 损失自负。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 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 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 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需提 供)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汕头市潮 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 *** 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楼)参加开标会,迟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 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 性作出承诺(按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声明函)。 | |||
发布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 | ****************(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 南 *** 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楼)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
项目核准部门 | ************ | 联系电话 | ****-********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 |
信息发布时间 | 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的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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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东山大道 **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友谊国际大厦*楼 *** 房之 C 单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1.1.4 | 项目名称 | 汕头市潮阳区体育中心新建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新华大道中段南侧 |
1.1.6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用地面积 *****.9 平方米,拟对目前的体育中心运动场地进行 翻新及新建设*座 3-5 层的综合性体育馆(建筑面积 ***** 平方 米),翻新或拟建设的运动场地设施还包括 *** 米跑道田径、**** 座看台、露天停车场、***** 米标准游泳池及戏水池、新建*座 2 层泳池配套用房等。 |
1.1.7 | 招标控制价 | *********.** 元 |
1.2.1 | 资金来源 | 统筹各级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按审定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预算审核报告书内容,以及招标人发出的 与本工程有关的*切文件。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 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相关配 合等服务。 |
1.3.2 | 施工工期 | 计划总工期:** 个月。 |
1.3.3 | 质量要求 |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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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 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 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
3.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 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号),广东省 外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 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 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
1.**.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 止时间 | 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的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电子 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投标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入项目提疑界面匿名 提出问题。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2(投标人)》。 |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如有澄清,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 ** 天前,将澄清内容发布在广 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专业分包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分包金额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和能力。 |
1.** |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资料 | 澄清(答疑)、修改、补充通知等 |
2.3.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 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的招标投标时间安排表。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资料 |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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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 投标限价范围 | 工程招标控制价*********.**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元。 最高投标限价=(工程招标控制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以“工程招标控制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即 *********.**元”为基数,投标人有效投标下浮率≥5%(含界值),由投标人自报下浮率的形式报价并作为结算依据,投标报价超过最 高投标限价的报价无效。 注:①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列入招投标竞价范围。 ②中标价=(工程招标控制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中标下浮率)+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算起 ** 个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需要递交投标保证金: □否 ☑是 投标保证金额: ** *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采用电子保函。 1、投标人*律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系统缴 纳投标保证金。操作简介: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入投标系 统,在对应标段中选择电子保函界面,点击“立即申请”,依照操 作步骤进入电子保函系统,自行选择出函机构并按照出函机构相关 要求完成操作。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保函用户操作手册 **.1》。 2、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在相应评审项上传电子保函的密文文 件。电子保函届时由电子保函系统自动推送至评标系统,评标专家 评标时在评标系统直接打开电子保函进行查看,若无法正常打开可 由招标代理进行下载后提交给评标专家查看,两种方式打开的电子 保函同等有效,评标专家不得以此作为否决依据。 3、电子保函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致或超过投标有效期,保 函格式以出具单位的格式为准。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 | 签字和盖章要求 |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可以 *** 或 **** 的形式上传,投标文件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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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若没有要求制作封面的可省略此内容);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要求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 章的,均须按相应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章(若为联合体,以上电子章均由牵头人加盖即可);其它内容页每 页均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是否需要每页盖由招标人自定);需 要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等签章的,可选择加盖个 人电子章,也可选择先进行线下签章,再扫描、上传至系统后加盖 电子公章,两种做法具有同等效力。加盖电子章时注意不要遮挡关 键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 ||
3.7.4 |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 投标人可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操作可参 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2(投标人)》)。工具生成加密 与非加密两类投标文件。投标人只需上传加密类型的投标文件即 可。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若选择了使用 ** 锁,则后续签章、投标文 件加密、开标当天投标文件解密都是使用 ** 锁进行操作。若是选 择了粤商通,则后续签章、投标文件加密、开标当天投标文件解密 都是使用粤商通进行操作。切记两种方式不能交叉使用。 |
4.1.1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的招标投标时间安排表。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汕头市潮阳区棉 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 *** 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 理局*楼) |
5.1.2 | 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的 特定人员要求 | 出席开标会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 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委 托需提供)准时到达规定的地点,迟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
5.2 | 开标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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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唱标; 3. 打印开标记录表; 4.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 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5. 开标结束。 | ||
6.1.1 | 评标办法 | 项目确定中标人方法: ☑评定分离法,即评标(推荐优质投标人)评标结果公示(期满且 异议处理完成)定标确定中标人。 □综合评分法,即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公示(期满且 异议处理完成)按中标候选排序直接确定中标人。 |
6.2.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全部由评标专家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7 位评标专家全部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 随机抽取,经济类 2 人,技术类 5 人,如出现某专业专家抽取人数 不足时应在相近专业补抽。 |
7.1 | 优质投标人 |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优质投标人家数:5 名(若审查合格投标人数量 少于 5 名时,推荐的优质投标人家数按审查合格投标人数量确定)。 |
7.2 | 优质投标人公示 | 优质投标人公示媒介:、广东省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9.2.1 | 履约担保 | 1.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 2.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函或履约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交银行或融 资担保机构或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函或履约保证 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履约担保函有效期应超过实际竣工日期。若履约担保函到期日之前 ** 日,工程尚未按合同要求竣工,承包 人应延长该担保函的有效期,直至工程实际竣工日期内*直有效。3.履约担保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 天内退还(不计利息)。 4.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由银行或其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 的与履约担保金额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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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异议 | 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 日前提 出。 2、投标人对开标会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招 标代理机构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投标人或其他有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 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超过公示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 受理。 4、异议人应当采取实名递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盖法人公章及 法定代表人签名,递交人应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收到质疑材料时,招标人应出具签收凭证;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 3 日内作出 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处理异议过程中 产生的检验、检测、鉴定等费用由提出异议方先行支付,所有费用 由过错方承担。 |
**.6 | 投诉 | 1、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 2、投诉人应当采取实名书面投诉,超过投诉时限的投诉,不予受 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知道之日起 ** 日内向有关行政 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而没有提出异议的,行政 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3、投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 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 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 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对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进行投 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并说明。投诉书必须署投诉单位名称全称,并由其法定代表 人签字并加盖与投诉单位名称全称*致的单位公章,并附有效身份 证明复印件。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建 规范[****]6 号)的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对《评标报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 理。招标人对受理的书面意见进行汇总后,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招标人受理异议后认为需要组织原评标委员 会进行复核的,应及时告知行政监督部门。复核期间,评标委员会 认为有必要的,可当面听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和陈述。经确认后的复核报告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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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 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 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 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人。 |
**.2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 确或不*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 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 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组成文件中 就同*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 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 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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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 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建设内容及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标段)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标段)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标段)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标准(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标段)的施工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拟派建造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 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 外;
(3)为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近*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在参与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 法违规行为的。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 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可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地点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 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 答疑澄清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以网上答疑形式进行澄清。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和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的招标投标时间安排表发布 的时间为准。
1.** 分包
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1.**.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第*章 招标公告
(2)第*章 投标人须知
(3)第*章 评标办法
(4)第*章 定标办法
(5)第*章 投标文件格式
(6)第*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7)第*章 工程建设标准
(8)第*章 施工图纸
(9)第*章 预算书
根据本章第 2.2 款、第 2.3 款、第 2.4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如果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 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 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出,如发生时间 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日的,应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异议与答复
2.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和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 日 前按要求的方式提出。
2.3.2 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和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涉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按 2.2 款顺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4 招标文件的答疑
2.4.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 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提疑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投标系统,按 照系统提示进入项目提疑界面匿名提出问题。
2.4.2 招标人应在提疑截止时间后,在电子交易系统上收集所有有效疑问后形成答 疑文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答疑文件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
2.4.3 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 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有关本招 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2.4.5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文件均以 网上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部分:商务文件
(1)商务文件封面(按第*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2)投标函(按第*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按第*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按第*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
(5)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按投标须知前附表 3.4.1 条款要求提供);(6)投标人声明函(按第*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7)资格审查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副本;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⑤ 广 东 省 外 投 标 人 提 供 在 “ 进 粤 企 业 和 人 员 诚 信 信 息 登 记 平 台 ”(****://***.**.**.**/#/********)关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的网 页截图、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以投标人登*进该平台后下载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 登记表》为准;广东省内投标人的,本项无须提供。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按第*章评标办法列明的评分标准按顺序 自行提供,没有提供不得分)。
第*部分:技术文件
(1)技术文件封面(按第*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2)施工组织方案。
注:投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必须按本章第 3.1.1 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投标 文件,如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全或未按第*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评标委员 会在对应的评审环节可作出废标或不予赋分处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限价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2 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 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投标人应依据预算书、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情况并自行考虑 风险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
3.2.3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 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 标人承担。
3.2.4 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 费、其他措施 项目费、机械进出场费、赶工措施费、总包服务费、风险费、政策性文
**
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 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 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 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 式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 效期*致或超过。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应予否决。
3.4.3 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回标优质投标 人以外的投标人,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 5 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回中标人和其他优质 投标人。
3.4.4 有下列情形之*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 定提交履约担保。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5 投标人有违法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 处理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3.4.6 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给 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损失超过返还的投标保证金的,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 3.1 款的规定提供资格审查文件,以证明投标人具备承 接本工程的资格和能力。
3.6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 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 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 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1.3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4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1.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 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1.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开开标。
5.1.2 出席开标会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 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需提供)于当天开标时间前 准时到达规定的地点参加开标会,迟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介绍招标人代表、监督部门等有关人员;
**
(3)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电子投 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4)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解密线上电子投标文件。
(5)按照“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显示的顺序当众唱标,公布招标 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开标记录经投标人代表确认后,由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 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会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当场作出 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办法
6.1.1 本项目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评标委员会
6.2.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有关技术、经 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委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并由其产生 1 名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和主持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 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回避:
(1)招标项目的主管部门(包括上级管理部门)或者对该项目有监督职责的行政 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
(2)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退休或离职未满 3 年的人员;(3)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4)与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评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评标评审专家有前款规定情形之*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未提出回避的,招标人 或行政监督部门发现后,应立即终止其评标活动;已完成评审的,该专家作出的评审结 论无效。
6.3 评标原则
**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4 评标争议解决
评标过程如出现无效标书的争议时,由各评委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书面确认为是 否无效投标。
6.5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 件进行评审。第*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优质投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7. 评标结果公示
7.1 优质投标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优质投标人的家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优质投标人公示
7.2.1 根据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建规范 [****]6 号)的规定,产生优质投标人后,优质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 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 于 3 日。
评标专家代码及对应的个人评标过程的具体意见(含对否决投标人相关意见等)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 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
优质投标人产生后,招标人公示优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中 涉及需保密的个人信息内容不予公开,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需查询投标人个人信息的,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条之约定, 提出异议。
评标结果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
7.2.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8. 定标
8.1 定标方法
本项目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
8.2 定标时间和地点
评标结果公示期满后,且异议已经处理完成后 3 日内(节假日顺延),招标人按规 定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待定)和地点(待定)完成定标工作。
8.3 定标委员会
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对定标委员会的 运行过程全面负责,并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及会议主持。定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从招标 人及其上下级机构的相关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中产生,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人。
8.4 定标规则
定标委员会按照第*章“定标办法”规定的方法、标准和程序择优确定中标人,出 具书面定标报告。
8.5 确定中标人
确定中标人后将************、中国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告。
9.合同授予
9.1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 5 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以书面 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9.2 履约担保
9.2.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 人提交履约担保。
9.2.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 分予以赔偿。
9.3 签订合同
9.3.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 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 日之内签订合同,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 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偿。
9.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 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 3 个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在投标截止期限届满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个的或通过资格审 查的投标人不足 3 人的,或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 3 人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 的工程建设项目,********门批准后调整招标方式或者不再进行招标。
**.纪律和监督
**.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 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 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 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不得使用第*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5 异议
投标人对招标过程有任何质疑需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内提出,超 过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
**.6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 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第*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 质。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进粤登记 | 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 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 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 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 ||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 责人签字 | 投标函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 | ||
2.1.2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投标函 | 符合第*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并按格式填写内容,填写的 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投标报价 | 只能有*个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 限价。 | ||
施工工期 | ** 个月,填报工期不得超过本项目计划总工期。 | ||
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符合第*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并按格式填写内容,填写的 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 | 符合第*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并按格式填写内容,填写的 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款规定。 | ||
投标人声明函 | 符合第*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并按格式填写内容,填写的 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 分) | 商务部分:** 分; 技术部分:** 分; 投标报价:** 分。 | ||
2.2.2(1) | 商务部分(** 分) | 企业业绩 | 4 分 | 投标人自 **** 年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建安费 1.5 *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工程业绩的,每 个得 4 分。 注:提供交易中心出具的项目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合同关键页需体现工程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企业荣誉 | ** 分 | 投标人自 **** 年至投标截止之日(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工程优质类证 书的,省级或以上的每个得 4 分,最多得 ** 分;市级的每 个得 2 分,最多得 6 分。本项最高得 ** 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同*项目不同包组或地块获奖 按同*项目计算,同*项目获奖按最高奖项算分,不重复 计算。 | ||
8 分 | 投标人自 **** 年至投标截止之日(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同*项目同时获得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行 业协会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 工示范工地”荣誉,每项得 4 分,最多得 8 分;获得市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安全生产文明施 工示范工地”荣誉,每项得 2 分,最多得 6 分。本项最高 得 8 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同*项目不同包组或地块获奖 按同*项目计算,同*项目获奖按最高奖项算分,不重复 计算。 | |||
应用新技术、新工艺 | 6 分 | 获得过建筑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工匠传承奖或工匠创 新奖的,每项得 3 分;本项最高得 6 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 ||
企业体系认证 | 8 分 |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且业务认证范围包含建筑工程的质量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 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时具备 以上证书的得 8 分,具备其中 3 项的得 5 分,具备其中 2 项或 1 项的得 2 分,不具备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8 分。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 | ** 分 | 投标人诚信得分以投标人开标当天在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 综合评价体系信息系统中公布的房建工程专业类别诚信总 排名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第*名至第*名得 ** 分,第 **名至第**名得 9 分,第***名至第**名得 6 分,第***名及以后的得 3 分。 注: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在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 价体系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 | ||
2.2.2(2) | 技术部分(** 分) | 施工组织实施方案 | 4 分 | 施工组织实施方案内容是否完整、编制思路清晰、层次清 楚,内容严谨全面,是否有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是否符合规范。 优得 4~3.5 分;良得 3~2.5 分;差得 2~1.5 分。未提供 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
项目管理人员配备 和实施质量保障能 力 | 4 分 | 人员配备情况、其他特殊专业技术人员设置要求及对项目 实施质量保障能力等。 优得 4~3.5 分;良得 3~2.5 分;差得 2~1.5 分。未提供 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 ||
施工进度计划与保 证措施 | 4 分 | 施工进度计划满足是否招标文件要求,关键线路是否清晰、准确、完整,进度计划编制是否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 保证措施是否合理。 优得 4~3.5 分;良得 3~2.5 分;差得 2~1.5 分。未提供 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 ||
机械设备、劳动力投 入计划 | 4 分 | 机械设备、劳动力等投入计划是否合理、是否科学可行。优得 4~3.5 分;良得 3~2.5 分;差得 2~1.5 分。未提供 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 ||
质量、安全、环境管 理与保证措施 | 4 分 | 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管理方案是否完整、保证措施 是否有力。 优得 4~3.5 分;良得 3~2.5 分;差得 2~1.5 分。未提供 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 ||
2.2.3 | 投标报价(** 分) | 投标报价 | ** 分 | 取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所有有 效投标报价多于或等于 5 家时,则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为基准报价下浮率,当投标人投 标报价下浮率与基准报价下浮率*致的得分为 ** 分, 其 余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按其投标报价下浮率与基准报价下 浮率之差,按每相差 1%扣 0.** 分进行得分计算。计算公式 为: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下浮率-基准报价下浮率 | ×***×0.** 。(注:投标报价*舍*入保留至小数点后 两位 |
备注 | 在评标过程中,有效数字取小数后两位,第*位*舍*入。 |
**
评标办法正文部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优质投标 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得分高的优先;若仍然相同,以诚信得分高的优先;若报价得分与诚信得分也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优质投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得分计算
投标报价的得分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项不 符合评审标准的,应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的,其投标应予否决:
(1)第*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种情形的;
(2)在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 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项评审标准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或未按格式填写,填写的内容不
**
全或填写的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签字和盖章要求的;
(5)除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 件,或在*份投标文件中对同*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其中*个有效的;(6)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8)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9)同*单位参与同*项目不同投标联合体的;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投标人列入信用黑名单等违反信用有关规定的;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 的**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 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或下浮率)计算出的结果不*致的,以单价金额(或 下浮率)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各评委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独立打分;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位“*舍*入”。
3.2.3 以各评委评分对同*投标人总评分的算术平均分,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总得 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位,第*位小数*舍*入)。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 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 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 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 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
**
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 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家数推荐 优质投标人,不直接确定中标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
第*章 定标办法
1.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票决定标法”,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方式确定中标人。
2.票决定标法
2.1 定标方法
2.1.1 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优质投标人中,以不记名投票 支持*个优质投标人的方式,确定得票最多的优质投标人为中标人。
2.1.2 若出现 2 个优质投标人等票数相同且最多时,定标委员会需对该 2 个优质投 标人进行第*轮投票,直至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优质投标人为中标人。
2.1.3 择优要素:优先选择综合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
2.2 定标程序
2.2.1 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对定标委 员会的运行过程全面负责,并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定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从招标人及 其上下级机构的相关负责人中产生,成员数量为 5 人(含 5 人)以上单数。
2.2.2 招标人同时成立定标监督小组,监督小组按照事先制定的规则对定标进行全 过程监督,确保定标过程公平、公正。
2.2.3 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公示期满后,且异议已经处理完成后 3 日内,完成定标工 作。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组长主持,按有关程序确定得票数最高的优质投标人为中标 人。
2.2.4 定标过程及定标结果应作为招标结果的内容,按规定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确定中标人后的 ** 日内将招标结果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 案,并抄送监察部门。
2.3 定标注意事项
2.3.1 定标委员会保留所有必要的定标工作全程的相关资料、录像、录音以便追溯 时查询;
2.3.2 投标人在定标过程中应列摆事实,不得加以评论;
2.3.3 定标委员在投票环节不宜发表任何有关优质投标人正面或负面的评论;在独 立审查后直接投票;
2.3.4 定标监督小组按照定标规则对定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
**
督,确保定标过程公平、公正。
2.3.5 由招标代理机构协助定标过程有关资料整理、记录。
2.4 选票格式
直接票决定标选票(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 日期: | 年 | 月 | 日 |
序号 | 优质投标人名称 | 投票栏 |
1 | ||
2 | ||
3 | ||
..... | 可按实际入选优质投标人的人数进行扩展 |
投票说明:
(1)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2)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优质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综合实力、企业信誉 等方面情况,自行判断,并在投票栏中对拟投的优质投标人对应空格内打“√”;不投 的优质投标人对应空格内打“×”。
(3)投票结束后,点票人员对投票人数、票数和每票应选总数加以核对和统计,汇总各个优质投标人的得票数量,并向定标委员会报告。
(4)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投票,自投票开始至最终统计结果公布期间,任何 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投票过程,不得透露、协商、改变投票结果,不得使用通信联络 工具。
2.5 投票汇总格式
优质投标人得票情况汇总表(格式)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 优质投标人名称 | 得票数 |
1 | ||
2 | ||
3 |
**
..... | 可按实际入选优质投标人的人数进行扩展 | |
定标结果 | ||
中标人名称: |
监督小组成员:
定标委员会组长:
定标委员会成员:
日期: | 年 | 月 | 日 |
**
第*章 投标文件格式
**
汕头市潮阳区体育中心新建项目
商 | 务 | 文 | 件 |
投 | 标 | 人: | (盖单位章) |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 ||||
日 | 期: | 年 | 月 | 日 | |
**
投 标 函
致:************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汕头市潮阳区体育中心新建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 容,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我方确认你方网上提供的工程预算报告书并同意综合单价和工 程量,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中的*切要求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切材料、设备以及安装和
维护,报价人民币(大写): | (小写): | 元(未包括绿色 | |
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元)投标下浮率 | %作为完成本工程(含保修)的 | |
全部承包费用。
*、如果我方投标书被接受,我方将承诺:
1.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每*项要求,按期(施工工期: | ),并确保工程 |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按国家、广东省和汕头市所有与招标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相关 规定,并承担有关施工方应承担的费用。
4.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标准并同意你方评标的标准。
5.提供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由我方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额 | 元,同意接受在下列 |
*种条件下投标保证金不退回的条件。(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天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 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围标、陪标等其它违法 违纪行为。
*、如果贵方接纳我方的中标,我方承诺并保证:1.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工程履约保证金。
2.本工程不存在个人挂靠或违法发包转包分包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经济赔偿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3. 我司拟派注册建造师 | 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 为本工程技术负责 |
人。保证确实到位并履行建造师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我方确认该建造师当前未担任任 何在建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且该建造师同时未参加其它项目(包括已 中标公示公告或已中标但未办妥施工许可手续项目)的投标。
4.我方如违反中标承诺和保证,贵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有权没收我方的投保
**
证金。我方同时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
*、我方承诺:我司此项目投标书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同时承担由此引发的相 关法律责任。
投 标 人: | (盖单位章) |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 | (签字)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签字) |
日期:
电话:
传真: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 年 | 月 | 日 |
经营期限: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系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
投标人: | (盖单位章) |
年 | 月 | 日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 (姓名)系 | (投标人名称) | 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码: | ,现委托 | (姓名) | 同志(身份证号 | |||
码: |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 | |||||
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 (项目名称) | 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
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应等于或超过投标有效期)。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此处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
投标人: | (盖单位章) |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 (签字) |
身份证号码:
年 | 月 | 日 |
**
投标人声明函 致:************
本公司就参加汕头市潮阳区体育中心新建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本单位承诺提供的*切材料都是真实的,材料的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均符
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本单位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
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本单位近*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没有下列情形之*:
1.被责令停业;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3.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被纳入不诚信投标企业名单;
4.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5.以行贿谋取中标,或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6.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
7.无故放弃中标的;
8.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年内发生两起*般安全生产事故;
9.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或违法转包、分包工程,或允许
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违规转让《建筑企业资质证书》);
**.由于本单位原因,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或材料供应单位材料款,引发集体上访
或聚众闹事;拖欠和克扣劳务人员工资,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集体上访或
聚众闹事;
*、保证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如相关网
**
站载明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信息,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须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建造师
变更手续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以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关键岗位人员是否锁
定为准,否则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或中标后有投诉被查实,视为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
*、本单位声明不存在第*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
*种情形。
以上内容本人已仔细阅读,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愿意承担以下后果:
(1)取消本单位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2)没收本单位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担保金;
(3)同意将本单位纳入不诚信投标企业名单。
投 标 人: | (盖单位章) |
日期: | 年 | 月 | 日 |
**
汕头市潮阳区体育中心新建项目
技 | 术 | 文 | 件 |
投 | 标 | 人: | (盖单位章) |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 ||||
日 | 期: | 年 | 月 | 日 | |
**
施工组织方案
(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施工组织方案评审标准,投标人自拟)
**
第*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
第*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汕头市潮阳区体育中心新建项目施工 及有关事项协商*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汕头市潮阳区体育中心新建项目
2.工程地点: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新华大道中段南侧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潮阳发改投〔****〕** 号、潮阳发改投〔****〕9 号 4.工程资金来源:统筹各级资金。
5.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面积 *****.9 平方米,拟对目前的体育中心运动 场地进行翻新及新建设*座 3-5 层的综合性体育馆(建筑面积 ***** 平方米),翻新或拟 建设的运动场地设施还包括 *** 米跑道田径、**** 座看台、露天停车场、***** 米标准 游泳池及戏水池、新建*座 2 层泳池配套用房等。工程招标控制价:元。
6.工程承包范围:按审定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预算审核报告书内容,以及招标人发出 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切文件。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 施工、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相关配合等服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 年 | 月 | 日。 |
竣工日期: | 年 | 月 | 日。 |
施工工期:** 个月。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签约合同价与合同**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 | 元);含绿色施 |
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人民币(大写)
率: | 。 |
2. 合同**形式:单价合同。
(¥ | 元),中标下浮 |
**
*、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
*、合同文件构成
协议书与下列文件*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 章。
*、承诺
1.发包人承诺:
(1)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 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2)根据本工程建设监理等单位核定的工程量,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其中工程进 度款总量的 **%以上作为工人工资直接拨付给承包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开户银行 设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确保有足额款项保证承包人支付工人工资,并建立劳 动用工管理台账。
2.承包人承诺:
(1)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 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2)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验收、移交、结算、管理及配合服务,并在质 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接受发包人的项目资金监管。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等*个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
知(粤人社[****]*** 号)的规定,承包人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在项目所在地银行 设立工资专户。根据本工程建设监理等单位核定的工程量,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其中最 少不低于工程进度款总量的 **%作为工人工资直接拨付给承包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项 目开户银行设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确保有足额款项保证承包人支付工人工资,并建立劳动用工管理台账。每月月底向发包人提供工人工资支付明细表。人工费用拨付 周期不得超过 1 个月。全面实行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承包人对所承包项目所有务工人 员的工资发放负直接责任,通过银行卡按月足额发放民工工资,不得将工人工资发放给 班组长。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 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4)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前在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开户银行设立“工人工 资支付专用户”,并将“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账号等信息提供给发包人,作为本合同 组成的*部分。
(5)根据《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关 于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汕人社[****] ** 号)的规定,承包人应在办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承包人出具工资保函或 在承包人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存入工资保证金及工资保证金专户内资金的专款专用,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协议,工资 保证金或工资保函金额为施工合同总造价 3%缴纳工资保证金,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的缴 存上限不超过 *** *元(含本数)。如果承包人拖欠工人工资或其他劳动纠纷所需资金,发包人有权在履约担保金中支付。
(6)根据《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汕头市智慧工地(实名制)管理 系统平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汕住建通〔****〕** 号)文件的规定,建设项目 施工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实行用工实名制管理。
(7)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承包人必须配合发包 人进行调整并施工。
(8)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办函(****)*** 号文)》的要求,做好扬尘、噪音控制等文明施工措施。按照汕头市住建 局《关于切实采取措施坚决强化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汕住建通〔****〕*** 号)、《汕头市住建局关于进*步落实“*个 ***%”工地扬尘防治措施的通知》(汕住建通 [****]*** 号),严格落实“*个 ***%”的工作措施。
(9)根据汕头市住建局《关于加快推进“汕头市建筑工地扬尘视频监控管理平台”
**
接入工作的通知》(汕住建质通〔****〕** 号)、《关于启用“汕头市建筑工地扬尘 视频监控管理平台”的通知》(汕住建质通〔****〕** 号)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安装工地监控系统,并向发包人提供视频实时查看权限及相关设备。
(**)承包人应接受发包人履约评价等管理工作,并承担履约评价产生的相应后果,同时应配合发包人开展相关工作。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工程另 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 年 | 月 | 日签订。 |
*、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 签订。 |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和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式 |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 份,承包人执 | 份。 |
发 包 人:(公章) | 承 包 人:(公章) | ||
地 址: | 地 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经 办 人: | 经 办 人: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 号: | 帐 号: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工人工资支付专用帐户:
**
第*部分 通用条款
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部分通用条款执行
**
第*部分 专用条款
名 |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
通信地址: | 。 | |
名 |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
通信地址: | 。 | |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 |
1.1.3.** 临时占地包括: | 。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 |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 |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 |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 |
姓 | 名: | ; |
身份证号: | ; | |
职 | 务: |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
通信地址: | 。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 | |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 | 。 |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是 | 。 | ||
姓 | 名: | ; |
身份证号: | ; |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 |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
通信地址: | ; | |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 | 。 |
姓 | 名: | ; |
职 | 务: |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
通信地址: | ;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 |
(1) | ; |
(2) | ; |
(3) | 。 |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 。 |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 | |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 |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 | 。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 。 |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 | 。 | |
8.4.1 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 / | 。 |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 |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 |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 。 |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 | 。 | ||
。 |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 | |||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 | 。 |
**.4 变更估价
**.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合同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合同已有的 综合单价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结算变更工程价款;(2)合同价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 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综合单价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结算变更工程价款;(3)合同中没 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由承包人依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 法、工程预算报告书编制当期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参考**和中标下浮率提出变 更工程单价或总价,承包人与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协商确定;(4)工程变更时必须由中 标单位提供变更造价及有关证明资料,须由监理单位审核并经业主确认。
**.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 额为: / 。
**.7 暂估价
**
**.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2 种方式确定。
第 2 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暂估价 供应商或分包人的,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 ** 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7 天内确认。确定中标人后,由 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
**.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3 种方式确定。
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按本项目预算书的编制标准和中标
下浮率( | %)计算。 |
**.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
**. **调整
**.1 市场**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波动是否调整合同**的约定:人工、材料、机械**均按单项工程实际 施工期间汕头市工程造价信息网发布的汕头市潮阳区建筑材料信息价的算术平均价予 以调整,施工期间**涨落 5%以内不予调整,涨落超过 5%时,超过部分做相应调整,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结算。
**. 合同**、计量与支付
**.1 合同**形式
本项目采用单价合同,结算时,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建安费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结合预算审核通过的预算单价,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市场**波动按专用条款 **.1 款规定进行调整,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结算,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参与下浮。最 终结算以财政审核为准。
**.2 预付款
**.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签约合同价的 **%作为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并按开工令日期进场施工后 ** 个工作日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在累计完成工程量 **%起扣,在每期工程进度款支付中同比 扣回,至累计完成工程量 **%当月扣完 。
**
**.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3 计量
**.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1)*************设计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和财政局审
核的预算书,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则,采用工程
量清单计价方法。(2)变更指示(如有)
**.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 | 。 |
**.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 。 |
**.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 。 |
**.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
约定进行计量: | / | 。 |
**.3.6 其他**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 。 |
**.4 工程进度款支付
**.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为单位。
**.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截至本次付款周期已完成工作对应的金额。
**.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 。 | ||
/ | 。 | |||
(3)其他**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工程开工后承包人每月 ** 日前将上*月份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度款报发包人(按
审核预算书及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合中标下浮率进行计算),发包人于次月 ** 日前审查
**
并支付审定工程量进度款的 **%给承包人。
(2)已支付进度款达到合同价(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 **%时,进度款停止 支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移交使用单位完成后 **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价 的 **%。
(4)工程竣工验收且结算审核定案后 **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定案价款的 ***%。
**.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 |
/ 。 |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 验收和工程试车
**.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 小时。
**.2 竣工验收
**.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 。 |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 。 | ||
**.3 工程试车
**.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 。 | ||
/ | 承担; |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 | 承担。 | ||
**.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6 竣工退场
**.6.1 竣工退场
**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 7 天内。
**. 竣工结算
**.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广东省 **** 年计价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结算审核定案完成 ** 日内。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 | 。 |
**.4 最终结清
**.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1 式 7 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验收后 6 个月。
**.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专用条款 **.4.4 执行;变更增加工程量须经审核定案 后支付。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并且工程结算经审核定案后 ** 天内由发包人拨足至定案造 价的 ***%。
**.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 ** 个月 。
**.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发包人不扣留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承包人须 提供金额为结算定案造价的 3%的质量保证金保函,质量保证金保函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满*年后 ** 日内退还。
**.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金额为结算定案造价的 3%,承包人须提供工商银 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之*银行出具银行保函,或与融资性担保公司或
**
保险公司订立的保函;
(2) | / | %的工程款; | ||
(3)其他方式: | / | 。 | ||
**.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3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 款的支付、扣回以及**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质量保证金以保函形式进行提供。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 |
**.4 保修
**.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保修期限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投标人应 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的 7 天内派人保修。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招标 人可自行或委托第*方保修,费用由投标人负责。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投标人在接 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修。
**. 违约
**.1 发包人违约
**.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 。 |
**.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 。 |
(3)发包人违反第 **.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
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 。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
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 。 |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 。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
责任: | / 。 | ||
/ | 。 | ||
(7)其他: | |||
**.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 **.1.1 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 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 承包人违约
**.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中标人不得转包。否则,发包人有
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令其立即退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违约造成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在处罚的 基础上,提请主管部门通报;(2)由发包人委托监理单位测算违约情形对发包人造成 损失。
**.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 | 。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 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 。 |
**.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 保险
**.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 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方的人员。。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 。**.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 |
**. 争议解决
**.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同意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 。 |
**.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1)向汕头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附件格式执行。)
**
第*部分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汕头市潮阳区体育中心新建项目施工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 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致,签订 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 责任。
1.质量保修范围
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按汕头市潮阳区体育中心新建项目施工图纸及变更项目内容。
2.质量保修期
2.1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
2.2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装修工程,为 2 年;
(6)其他约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3.质量保修责任
3.1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 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方保修,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责。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 安全和质量。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计单位提出 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
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质量保修费用
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质量保证金
**
质量保证金金额为结算定案造价的 3%,承包人须提供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 行、农业银行中之*银行出具银行保函,或与融资性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订立的保函,质量保证金保函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年后 ** 日内退还。承包人必须按本保修书履 行保修期的保修责任,否则,发包人将以法律方式对承包人提出赔偿。
6.其它
6.1 | 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 |
6.2 | ||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署,作为合同附件, |
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 包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 日 | 联系电话: | 日 | ||
年 | 月 | 年 | 月 |
**
第*部分 廉政合同
发包人(全称) :************
承包人(全称) :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 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 政建设,订立本合同。
1 双方权利和义务
1.1 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严格执行合同工程*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 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 管理规章制度。
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 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1.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 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本合同第*部分《通用条款》第 ** 条规定 处理。
2 发包人义务
2.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 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2.2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2.3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 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5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 程安排施工队*,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
2.6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 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3 承包人义务
3.1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 重礼品。
**
3.2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 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3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 乐活动。
3.4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 品。
3.5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 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 违约责任
4.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 条和第 2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 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 赔偿。
4.2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 条和第 3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 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 1~3 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 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
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5 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 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 合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作为汕头市潮阳区体育中心新建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
7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失效。
8 合同份数
本合同*式 ** 份,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执 * 份。有上级部门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 各送交其上级部门*份。
发 包 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 包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 日 | 联系电话: | 日 | ||
年 | 月 | 年 |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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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章 工程建设标准
技术标准、规范及要求:
*、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 到 下列现行国家、省、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工程建设标准执行顺序:
1、执行顺序:
(1)强制性标准;
(2)国家规范、规程;
(3)行业标准;
(4)地方 规程、规章。
2、当套用工程建设标准有关条款的技术要求或数据出现不*致时,按要求较高的 标准 或按设计要求执行。
3、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出现新的标准、规范时,按新的标准、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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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章 施工图纸
(请自行从网上下载)
第*章 预算书
(请自行从网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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