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澄溪至群力村段新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垫江县****澄溪至群力村段新改建工程 (项目名称) 已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垫江发改委发〔****〕** 4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兴垫交通枢纽建设有限 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与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 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建设地点: 垫江县澄溪镇、太平镇(澄溪卧龙-****复线*字村路段、****复线*字村-群力村(梁家垭口)路段 ) 。
2 .2 项目概况与 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项目道路建设长8.**公里(桩号**+***-***+***)。其中澄溪卧龙-****复线*字村段新改建*级公路2.**公里;****复线*字村-群力村(梁家垭口)段改扩建*级公路5.5公里。
2.3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 *元 。
2 . 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设计图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
2 . 5 工期要求: ***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 个月
2 . 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 **:**:**(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明月*路***号**幢2层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号**楼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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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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