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公示)
工程名称:*******迁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招标序号:*********-***
招标单位:******* 开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应芳芳、*******-*******
中标候选人:广西建工集团第*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证书编号:桂****************
预中标价:人民币***************元整(¥********元)
工期要求:在****年**月底前完工(服从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进度安排,且保证不影响整体工程进度,配合项目质量竣工验收)。
质量要求:合格,并协助施工总承包单位确保*龙杯优质工程,争创钱江杯优质工程 。
企业荣誉情况:1.“广西农业科学院科研实验大楼”荣获 ****-****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颁发单位:**********;2.“隆安县人民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荣获 ****-****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颁发单位:**********。
项目负责人荣誉: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的“华发新城*期**#~**# 住宅楼、**#住宅楼、A区商业及A区地下室”项目荣获****年广西建设工程“真武阁杯”奖(最高质量奖),颁发单位:********。
公示时间:****年2月3日至****年2月6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或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盖章):******* 备案部门(盖章):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2月3日 ****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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