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阜南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首次发布时间:****年1月**日
*、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章招标公告3.3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
☑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修改为:3.3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条第(*)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本次澄清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补充及答疑前后不*致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为准。
招标人(签章)
日期:****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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