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双山供水保障物资库房工程地质勘察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第*次)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大渡口区双山供水保障物资库房工程已由重庆市大渡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备案****-******-**-**-******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比选人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质勘察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进行竞争性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址:大渡口区。
2.2 建设规模:新建混凝土库房约***.**平方米,共*层,库房配置梁式吊车;新建配套沥青道路,长约***米,宽4米;新建露天堆场约****.**平方米。
2.3 比选范围:
地质勘察:地质勘察钻探、勘察报告编制及审查、建设期的服务。本次比选内容为*次性详细勘察,根据方案要求、勘察大纲、技术要求等资料,对大渡口区双山供水保障物资库房工程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及管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进行调查、测绘、预测、分析和评估,提出防治措施及建议,有效规避、预防、控制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风险,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完成评估报告备案等工作。
2.4 勘察周期:合同总工期为**日历天,签订合同**日历天内提交地勘中间成果资料,**日历天内提交审查通过的*次性详细勘察报告,配合项目建设进行勘察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期:工作开始时间,以比选人出具任务委托书时间为准,**日历天内完成评估报告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合格。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勘察资格条件要求: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3.3 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个工程地质勘察业绩;
(2)****年1月1日起至比选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参选人至少具备1个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绩。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1 参选人于****年1月**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比选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参选人下载与否,比选人都视为参选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参选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切后果由参选人自行负责。各参选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参选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参选文件)。参选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参选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比选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参选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参选文件者,视为废标。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时间:****年2月6日 9时**分至**时**分,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西路**。纸质版参选文件(1份)送到或快递至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西路**号,但需确保比选人在比选截止时间前收到参选文件,超过比选截止时间的参选文件为废标。
5.2 比选截止时间:****年2月6日**时**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西路**号
联系人:***
电话:***-********
招采中心: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咨询平台操作)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号
电 话:***-********(咨询平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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