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人确认函
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经我单 位研究决定,确定鹤山市城乡供水*体化工程(*期)—城 镇老旧管网改造工程(第*阶段)设计、施工总承包的中标 单位为:联合体: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鹤山市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特此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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