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及垃圾处理工程—城区杰洲污水厂提标工程初步设 计、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鹤山市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及垃圾处理工程—城区杰洲污水厂提标工程已由鹤山市发展和 改革局以鹤发改资〔****〕*** 号、鹤发改资〔****〕**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专项债券资金 支持外,其余在政府性基金中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将杰洲污水厂现状处理水量 ***** 3/d 提标扩建至 ****** 3/d。
项目估算总投资:**** *元,其中建安费 **** *元。
初步设计、勘察服务期限:** 个日历天 (不含审批时间)。
招标范围:城区杰洲污水厂提标工程的全部工程,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工艺、电气、自控、通风、建筑
(及总图)、绿化、道路、结构、给排水等专业。
招标内容:
(1)工程勘察、测量、物探,出具工程详细勘察、测量及物探的技术成果;(2)满足阶段深度要求的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及成果;
(3)相关报建及造价审核配合;
(4)设计报审所需的技术文件和汇报材料编制。
建设地点:鹤山市。
工程质量要求:(1)勘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满足施工图设计技术及招标人的 要求。(2)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 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鹤山市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及垃圾处理工程—城区杰洲污水厂提标工程初步设计、勘察要
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设计能力。
/ 资质,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两类资质:
(*)勘察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之*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测量工 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之*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④环境工 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方提供)的资格要求:具备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勘察负责人(注: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方提供)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2 本次招标 鹤山市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及垃圾处理工程—城区杰洲污水厂提标工程初步设计、勘察接 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 2 家。(2)联合体牵头人须 具备下列资质之*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或以 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④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3)联合体各 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
工程获取招标文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 段的招标项目)。
3.4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 号)要求,广东省外建筑企业需按“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要求在该平台录入企业的基本信息,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平台的公示信息(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进粤分支机构情况的打印件)以备审 查。
3.5 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 等级为 C 级或以上的企业。投标人的企业信用等级以开标现场打印投标人确认的开标当天凌晨*时江门市 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
3.6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不存在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因招投标 活动中有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1 月 ** 日 ** 时 ** 分至 **** 年 1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网址:****://***.********.***.**/****/***********/。
5.1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5.2 未办理 ** 锁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 登记管理系统(第*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 锁。相关文 件下载网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2 月 8 日 ** 时 ** 分,地点为江门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 ** 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
监督部门: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 年 1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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