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铜陵市郊区大通镇环卫*体化运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评标办法“拟投入人员和设备能力”中第2小条修改为:
水面清理人员具有水上作业船员证的得2分。
提供符合要求的政府部门颁发的船员证书,持证人员需提供开标前近半年的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符合要求获得相应分值,否则不得分。
2.本项目评标办法“拟投入人员和设备能力”中第4小条修改为:
①投标人拟投入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的每辆得3分,本项满分9分。
②投标人拟投入道路洗扫车(≥**)得3分。本项满分3分。
③投标人拟投入垃圾压缩车(≥6吨)得3分,本项满分3分;
④投标人拟投入适合市县道路的洒水车或抑尘车(≥**)得3分,本项满分3分;
⑤投标人拟投入适合村村通及组组通道路的洒水车(≥**)得2分,本项满分2分;
⑥投标人拟投入皮卡(载人载货车辆两用)车用于本项目巡逻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注:自有车辆与租赁车辆等同得分。
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扫描件,行驶证所有人必须是投标人,行驶证能清晰反映车辆详细指标信息,包括车型、核定载质量、所有人信息等,并提供行驶证上车辆图片。
租赁车辆:除提供行驶证以外必须提供与行驶证所有人*致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涵盖本项目开标时间)。未提供以上资料或者提供不全对应项不得分。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4.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铜陵市郊区大通镇铜都大道南段****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铜陵市铜井路铜冠商务大厦南楼****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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