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南康区*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转让 | |||||||
标的名称: |
南康区*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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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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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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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满日: ****年**月**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另行公告 | |||||||
项目简介: | 南康区东山-南水组团***-**-***地块,土地面积(㎡):约*****.7,用地性质:居住用地,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1.8、建筑密度≤**%、绿地率≥**%,,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元):线上保证金****元、线下保证金*****元。备注:竞买人需在约定的账户分别缴纳。 | |||||||
重要信息披露: | 1、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本宗地因尚未办理土地不动产权证,故宗地面积及*至可能略有变化,实际缴纳成交价款按土地不动产权证面积据实计算,多退少补。标准为成交价款除公告面积的单价。 2、标的按现状转让(含瑕疵),出让地块未作地下工程勘查,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信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委托人和拍卖(或挂牌)人不承担责任。 3、该宗土地还未征拆,竞得人竞买成功后,征拆所涉及的费用与完善征拆工作由委托人承担。 4、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南康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的规划指标和要求进行开发建设,社区管理和服务用房按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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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能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非法人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 2、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土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3、竞买人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4、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征信报告(或个人信用征信报告)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金证明。 5、竞买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拍卖(或挂牌)截止日之前在以往土地竞买活 动中无违规违约行为。 6、竞买人知悉并同意全部遵守接受转让公告、转让须知及其他相关文件,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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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年1月**日**:**止;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1月**日**:**止; 拍卖(挂牌)时间:****年1月**日**:**开始; 拍卖(挂牌)地点: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分中心(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2号楼*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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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江西江南拍卖有限公司:****-******* *********** 钟先生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赖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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