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龙潭镇“稻鱼共生+休闲农业观光”产业基地配套设施项目):
合同包1(龙潭镇“稻鱼共生+休闲农业观光”产业基地配套设施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赖利军、黄绍庆、蔡文(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 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以本项目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按照以下标准收取:①****元以下的部分,按照1.5%计取;②***-****元的部分,按照0.7%计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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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 收取对象 |
1 | 龙潭镇“稻鱼共生+休闲农业观光”产业基地配套设施项目 | 0 | 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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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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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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