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示正文 | |||||||
***********与****股份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关于广水市应山城区华为专卖店房屋租赁合同单*来源公示 【***********与****股份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关于广水市应山城区华为专卖店房屋租赁合同】项目,采购人为〔****股份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1. 采购内容 应山分局:选址为湖北省广水市应山东大街***号(人力资源社保局楼下),房屋为3间门面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广水市应山城区华为专卖店采取合作经营模式运营,由电信方租赁厅店 **%的面积用于专营电信业务,经与代理商洽谈,房租**为******.**元(含税价),签约期限:****年1月1日至****年**月**日,租期:*年。 2. 单*来源采购原因 经过****股份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与代理商沟通,租用该处房屋办理电信业务 3. 单*来源采购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4.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集团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3天(工作日顺延)。 5.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股份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 联系人:吝慧 电话:*********** 地址: 湖北省广水市应*大道1号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股份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 日 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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