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嘴山市第*水源地环境保护与修复项目-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已由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大发改审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主要建设内容:隔离栅共******,1.2*1.**单柱式界标标志**块,1.5*1.**单柱式交通警牌标志**块,2*1.**双柱式宣传牌标志**块,原宣传牌标志喷绘广告布艺***.4㎡。2.2 建设地点:大武口区星海镇。2.3 计划工期:**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所有工程内容。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含*级)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含*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月 ** 日 ** 时 ** 分至 **** 年 **月**日 **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隆湖*站政府院内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 *** 号海沃空间***室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 年 **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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