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宁街道等**个村道安全防护工程建设项目(望垭镇、文成镇)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保宁街道等**个村道安全防护工程建设项目(望垭镇、文成镇) (项目名称)已由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阆发改〔****〕***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阆中市交通运输局 (批准机关名称)以 阆交复函〔****〕**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川阆州交通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和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川阆州交通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阆发改〔****〕***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川皓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阆中市望垭镇、文成镇 ;
2.2 建设规模: 安装波形护栏、新建砼防撞墙、砼安全警示桩等 ;
2.3 计划工期: **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
2.5 标段划分: 施工1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级及以上 资质,近 0 (0-5)年已完成不少于 0 (0-3) 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C 级及以上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信用等级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月**日 **时**分 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南充市)(网址:****://***.********.***.**)-&**;招投标人登录-&**;工程建设类业务入口、或登录《*川建设网》(****://***.*****.***)-&**;电子招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投标人凭单位**数字证书(包括但不限于****、*川**、重庆**、天威诚信等)登录,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4.2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日 **时**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南充市)(网址:****://***.********.***.**)-&**;招投标人登录-&**;工程建设类业务入口、或登录《*川建设网》(****://***.*****.***)-&**;电子招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 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南充市涪江路**号*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川建设网网站(****://***.*****.***)(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川阆州交通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 阆中市*里新区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 招标代理机构: *川皓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川省南充市阆中市沙溪办事处双拥路**号、**号、***号、***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年**月**日
注:
(1)招标人应对本招标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招标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以及选择项外,不得有任何的增加或改动。
(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个项目(标段)为*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在评标时也不得作为废标处理。
(4)本项目只有*个标段(合同段)的,删除3.3。
条、款、项、目,在同*章内重复或引用的,不再标明“章”的名称,只直接写条、款、项、目,下同。
(5)招标文件中条、款、项、目编号完全*致的,为可选择项(条、款、项、目),招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个,下同。
(6)1.2、3.2中的选择(□表示可选择项)为单项选择。招标人必须在可选择项中任选其*(对选择有规定的要从其规定)。没有选择的项,删除。是单项选择的,以下都予以注明;注明“单项选择”的要求,下同。
1.2选择自行招标的,“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比选指定媒介*川日报网的项目编号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句删除。
3.2选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句删除。
没有选择的项后面相应的内容删除,下同。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下划线后括号内的填写说明可以删除,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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