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西公司华能高安市蓝坊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及升压站场区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本华能江西公司华能高安市蓝坊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及升压站场区施工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江西省
2.3 标段划分: 华能江西公司华能高安市蓝坊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及升压站场区施工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江西省 高安市蓝坊镇
2.5 计划工期: 项目计划****年**月**日开工,****年**月**日实现并网,****年3月**日竣工。
本标段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光伏及升压站场区施工(不含外送线路):
辅材采购:承包人负责整个工程项目除甲供设备以外的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图纸中列明的材料设备)以及全部设备(包含甲供设备)的试验、验收、*次搬运、保管、安装、单体调试和整体调试、接入系统联调等。本工程所涉及的设备材料,技术要求满足国家标准、行业、华能集团及施工图设计要求。
施工部分:包含本项目所涉及外送线路以外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光伏场区及集电线路工程:
1)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及集电线路工程1:****地形测量,并采用网格法计算挖填平整量,确定整平高程,设置标准的测量控制桩点,并及时向发包人交桩及资料;提出组件支架、混凝土空心管桩的形式与桩长,并出具勘察报告。
2)场区平整:负责整个光伏场区及集电线路工程土地平整,达到项目建设的基本条件。负责光伏场区及集电线路工程已有输电线路的必要迁移工作。
3)光伏组件和支架、逆变器、箱变、配套电气设备、场内集电线路等相关建筑、安装工程,基础建设及地基处理等。
4)交通工程,包括:新建及改扩建的道路(含进场道路、场内道路及机耕道路)、以及使用后整改防护等;
5)施工辅助工程,包括:施工电源、施工水源、施工道路、设备安装平台场地平整等;
升压变电工程(不含*****送出工程):
1)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场区1:****地形测量,并采用网格法计算挖填平整量,确定整平高程,设置标准的测量控制桩点,升压站场区及电气设备基础地基处理措施、回填区压实程度或技术参数的建议,并出具勘察报告。
2)主变压器、配电装置、无功补偿系统、***、储能系统、站用电系统及电力电缆、接地系统等相关建筑、安装工程。
3)通信和控制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监控系统(含电站视频监控)、直流系统、通信系统、光功率预测系统、调度数据网系统、***/***、*次调频、远动和计费系统等设备及安装工程,接入发包人指定远程集控中心并实现远程监控功能等。
4)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暖通、照明、消防、给排水、生活用水、污水处理、排洪、全场接地、其他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5)房屋建筑工程,包括:控制室、配电装置室、辅助生产建筑、室外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公共厕所等。
6)其他,包括但不限于:环保与水保工程、消防、能评、安全设施、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变电所场地平整、围栏、厂门、储能基础及其他工程等。
设置符合国家规范及华能标准的临建及办公场所。
其他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为满足项目施工条件所需的专题报告编制、相关保险购买及施工外部关系协调等(包括不限于由于开展征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工作所需的与当地乡镇、村组、村民的协调)。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近 3年(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1项*****及以上升压站业绩同时具备累计*****光伏施工分包或总承包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项光伏项目业绩(需提供社保证明、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获取时间:从****年**月**日 **时**分起至****年**月**日 **时**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
4.6 招标文件费:标段"华能江西公司华能高安市蓝坊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及升压站场区施工招标标段包1"售价:****元。
5.1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扫描投标管家的*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办理**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并自助办理**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招 标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_****@****.***.**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家镇*北路**号
联 系 人:***
电 话:**********转****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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