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牲畜耳标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详见附件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川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体化平台进行的*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采购*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服务电话:**********
**及签章服务:通过*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供应商应当通过*川政府采购网(*****://****.******.**/)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未通过*川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参与巴中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在*川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后,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有效期内登录巴中政府采购网(****://***.*******.**/),在供应商用户中心获取用于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文件数据包(***格式),然后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及上传响应文件。否则,由此导致的不能参加巴中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没有在巴中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供应商,需要在巴中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后,使用注册账号登*巴中政府采购网进行相关操作)。
名称:********
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街中段***号
联系方式:***********
名称:*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朝阳段仿古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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