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仓储项目,已由*************广 东分公司《转发集团公司关于吉林、广东分公司部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中 储粮粤〔****〕** 号)、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 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中央储备粮揭阳直属库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前詹镇临港产业园区新芦连接线与神前路交汇处,拟建场地情况详见地勘报告。
2.2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
新建浅圆仓仓容 ** *吨,平房仓仓容 3 *吨,配套建设汽车接发站、工作塔、消防水池、消防泵房、配电房、制氮机房、机修间、器材库、*站式服务中心、综合服务楼、食堂、宿舍等。
2.3 项目招标范围:
包括土石方工程、平整场地工程、场地临时排水、边坡防护、场地施工范围临时围挡、地被 植物杂物清除清运(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范围内的地被植物、垃圾杂物清除清运等)、坟墓安迁等 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施工图纸为准。
2.4 项目计划工期:约 ***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年 ** 月 **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2 月 6 日。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且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之日起算。
2.6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6 元。
2.7 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 投标人须自行了解并办理进入项目所在地开展施工工作的备案登记手续。投标人如中标,则必须自行完成本次招标工程的主体及关键部分,不得转包。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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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 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 通知》(粤建许函〔****〕*** 号)执行。
3.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安 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 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 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号),*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 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5 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
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人。
3.6 投标人自 ****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过至少 1 项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 不少于 **** *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1)投标人业绩中的工程地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且仅指 投标人直接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若合同是以联合体形式签订的,投标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方)
的工程项目方可,不包括子公司、母公司等与其有隶属关系的任何关联单位。
(2)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 证明扫描件。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3.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2)投标人未被中储粮系统列为不良信用企业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及“广东 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中没有 黑名单记录,须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
(4)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已录入相关信息并 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表,
广东省内注册企业不需要提供)。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9 月 ** 日 ** 时 ** 分至 **** 年 ** 月 9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 标登记手续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登 记 截 止 时 间 前 登 录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数 字 交 易 平 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 指南进行。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指引。
4.3 投标人完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后,联系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门 工 ***********、冯工 *********** 获取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投标人获取时需提交«投标登 记申请表»(签章齐全,格式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9 时 **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网址)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 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备用 U 盘递交时间:**** 年 ** 月 ** 日 8 时 ** 分至 **** 年 ** 月 ** 日 9 时 ** 分(备注:填写时间为投标截止前 ** 分钟开始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文件备用 U 盘递交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 开标室。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 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 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3 开标时间:**** 年 ** 月 ** 日 9 时 ** 分。
注:投标人可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 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即可查询,并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 相关信息。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广 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国家和省指定的媒体以及广州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3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阳岐宁揭丰公路旁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 号广州交易广场 9 楼 ***-*** 号 联 系 人:**、冯工
电 话:***-********
电子邮箱:*********@**.***
**************
************
**** 年 9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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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相关资料信息进行公开。
*、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失信行为。
*、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的;
(**)在最近*年内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 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近*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本公司保证提交的投标保函真实、有效。(适用于提交投标保函的情形)
*、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
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本公司承诺,近*年内(自 ****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在中储粮系统以往工程中出现过
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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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 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中储粮系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个月。其 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相关监管单位的处罚。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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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储粮系统不良信用企业名单
中储粮系统不良信用企业名单
(**** 年 7 月 7 日公布)
发布依据:*************《关于更新基建项目不良信用施工企业名单的通知》(中
储粮综[****]***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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