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永和堤涝区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安县永和堤涝区治理项目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标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安县永和镇、凤凰镇。
2.2 招标规模: 本次招标金额约2763.37万元。
2.3 计划工期:约427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通仙片:治理河道总长度为11.1km,清淤总长度9.23km,新建护岸全长8.26km,新建亲水踏步9处,堰坝改造3座,新建机耕桥2座,打通河道卡扣8处(拆除卡扣5处,卡口建桥3处);(2)小湖片:小胡排洪沟治理长度2.79km,新建护坡全长5.00km,打通河道卡口4处,小湖塘清淤长度2.00km,新建机耕桥1座;(3)姜家片:治理姜家导排渠总长3.56km,疏浚长度为3.56km,新建衬砌护坡总长6.98km,新建控制闸2座;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标,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 否则无效。
3.3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及人员证件均为清晰可见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章投标单位公章,如因上传的扫描资料及证件原件不清晰视为无效材料。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4. 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8日起至2022年10月20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s://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县分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 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 参与本次工程的施工标投标的施工企业提供的国外工程业绩须符合我省工程建设企业国外工程项目业绩认可的有关规定。
7.6 本项目要求中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人员如下:“五大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一名,均应有上岗证且专业应为水利水电类;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省厅相关文件执行。
7.7 施工标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8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9 本工程严禁转包、分包、挂牌,*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合同自行终止,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7.** 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吉安市吉安县水利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办公室进行监督。
8.不见面开标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 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安县水利局
地址:吉安县二七路为民服务中心11-12楼
联系人: 曾先生
电话: 1375542634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东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蔚蓝半岛D5栋403室
联系人:刘红梅
电话:15297914032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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