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宜春大道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匝道桥水稳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临时编号: ***-****-****-****-**
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宜春大道总承包项目已由 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以 *公局工管发 [****] ***号关于成立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宜春大道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宜春大道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匝道桥水稳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1.项目概况:
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宜春大道总承包项目位于宜春市中心城区,为南北走向城市主干路,是连接宜春至温汤的快速旅游通道。起于沪昆高速出入口,止于环城南路平交口,路线全长8.***。沿线与锦绣大道、宜阳大道、袁山大道、秀江西路、中山路、平安路、环城南路等多条道路相交,路幅宽度**-****,规划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地面道路****/h,高架桥****/h。道路宽度:起点至宜阳大道段,长约2.***,路面宽****;宜阳大道至终点环城南路段,长约6.***,路面**-***;秀江大桥桥宽***,双向*车道,全长****。汽车荷载等级:城-A级。另外项目含配套改造工程高士路,长约2.2公里。本项目包括道路、排水、绿化、照明、交通、地下综合管廊、地下框架桥及桥梁工程。本项目工程总造价:**.***元,合同工期:***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
2.2招标内容:施工用匝道桥水稳本次招标如下: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计划交货日期 | 备注 |
****水泥稳定碎石(***≥3.****) | 5%掺量 | 吨 | ****.** | ****.** | |
**.***水泥稳定碎石(***≥2.****) | 3.5%掺量 | 吨 | ****.** | ****.** | |
合计: | 吨 | ****.** | | |
2.3特别说明: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2.4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作为定金,定金在乙方交货后抵作货款。
2.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 **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 日至本月 9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3.物资结算后 **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 %;剩余 ** %在 ** 个工作日内,以√方式付清。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6个月;( )9个月;( )**个月;( √ )**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后**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物资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你单位 不可以 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此次招标不分包件,整包招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家单位参加*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年9月8日8:**时至***2年9月**日8:**时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2年9月8日8:**时至***2年9月**日8:**时。
4.2 招标文件购买:每包件收取***元的标书款。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年9月**日8:**时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3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公局宜春项目匝道桥水稳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宜春大道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宜春大道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
帐 号:********************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
(1)***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文档,再转换成为***)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
(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3)标书款、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为每月的1日至**日。
递交的时间为: ***2年9月**日8:**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年9月**日8:**时止,***2年9月**日8:**时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元整。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年9月**日8:**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5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公局宜春项目匝道桥水稳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宜春大道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
帐 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
招标人: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宜春大道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凤凰街道土主庙路**号武装部旁中交*公局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公局第*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大道和钰华街交叉口中化道达尔加油站旁中交*公局第*工程有限公司
邮 编:***0**
传 真:***-********
公司联系人:** 电话:***-********
***2年 9月 8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