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郧阳区梅铺镇汉江鲟鱼谷产业园场地平整项目 | ||
品目 | 工程 | ||
采购单位 | *堰市郧阳区梅铺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湖北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标证通)或办理**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堰市郧阳区梅铺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郧阳区梅铺镇梅家铺村*组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堰市*达广场**栋**号君宸奢品店旁边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项目开标时间:****-**-**|项目监管地:郧阳区|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郧阳区梅铺镇汉江鲟鱼谷产业园场地平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标证通)或办理**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郧阳区梅铺镇汉江鲟鱼谷产业园场地平整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元)
6、最高限价:****.**(*元)
7、采购需求:
场地平整项目总面积***亩,标高***米。需要砌筑挡土墙*****立方米,开挖土方******立方米,运输、回填、推平、碾压土方******立方米,路基***米,修建水闸及引水渠1座,构筑防洪堤***米,排水沟、截水沟****米等。
8、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扣除优惠为:3%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使用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近*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 5 年,以中标时间为准)完成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标证通)或办理**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标证通)或办理**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标证通)或办理**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公告以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的为准。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堰市郧阳区梅铺镇人民政府
地 址:郧阳区梅铺镇梅家铺村*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堰市*达广场**栋**号君宸奢品店旁边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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