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耀招字【****】**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莆田市河长办标准化建设设计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河长制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洪耀工程管理服务(莆田)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邀请 **********、****************、************、福建新*友装饰设计******、福建省兴恩建设****** 5家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2楼
2)建设规模:设置“*廊*办两室两中心”:*条河长廊道、*个智慧中心、*个联动室、*个档案室、*个河长办、*个河务中心
3)招标范围和内容:莆田市河长办标准化建设项目内的专业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等服务
4)设计周期: **日历天
3.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 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 *级及以上 注册建筑师且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以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若注册执业证或职称证上没有体现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相关人员近半年来任何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项目负责人专业以注册执业证或职称证上的专业为准,若未能在上述任*种证书上体现专业的,按资格不合格处理。)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年 8月 **日起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购买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 元,投标人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8月26日9时30分,
2)提交地点为: ******会议室 。
3)逾期未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河长制办公室)
地址: 莆田市
电话: ****-*******
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洪耀工程管理服务(莆田)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
电话: ****-*******
联系人: ***
****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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