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临时用工人事外包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东辽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9:**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行网上报名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楼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辽县白泉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东辽县白泉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临时用工人事外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行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项目名称:******临时用工人事外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临时用工人事外包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被采购方必须是经工商局正规注册的家政服务企业或者劳务派遣公司,(相关证照手续齐全、合法、有效,其经营范围必须含有保洁服务、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2)被采购方要有*定的经济实力,具有应对意外事故的能力,员工在工作中的伤病等事宜,由中标方负责并处理。(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
投标资格确认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地点: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行网上报名
方式:(1)按照规定进行诚信库入库注册、交易文件下载、投标资格确认,否则将无法参与招标活动。(2)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未办理**认证或**认证过期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办理**认证,取得**认证后,登录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投标人领取交易文件后,经过确认要参加本次评标活动,需在投标资格确认处填写相应的信息进行资格确认,否则无法参与投标活动(3)若期限届满,获取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不足*家废标,并发布废标公告。(4)在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技术方面问题时请拨打:**********。线上办理**认证咨询电话:****-*******。咨询**:**********。
售价:******************【******临时用工人事外包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费为0.0元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请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随时关注交易平台,通过“投标单位登录”进入相应页面,点击“答疑文件下载”下载答疑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文件*经公告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且潜在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答疑、澄清文件的全部内容,默示即视为同意和接受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2.疫情期间,请潜在投标人根据东辽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执行,联系电话:****-*******。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东辽县白泉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东辽县白泉镇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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