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泾县云岭镇中村学校运动场塑胶和硅**、人造草坪面层建设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黄村镇安吴村花林街道**号
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泾县云岭镇中村学校运动场塑胶和硅**、人造草坪面层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泾县云岭镇中村学校运动场塑胶和硅**、人造草坪面层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泾县云岭镇,主要建设内容为:镀锌方管压条,硅**面层、人造草坪面层,复合型塑胶面层等。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皖************) |
*、评审专家名单:肖中华、陈锋、黄跃华(采购人评委)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号)和《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号文)的标准计算,金额为****.**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云岭路**号、泾县绿阳后街,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泾县泾川镇云岭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泾县绿阳后街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先生
电 话:***********、***********
*、附件
1、谈判文件:谈判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
**************
****年8月9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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