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玉溪市江川区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项目
*、成交信息
第*成交候选人单位:人民出行(南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西乡塘区发展大道***号2号标准厂房**层****号
成交金额:每辆每天4.**元
第*成交候选人单位:**********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新城路***号***室
成交金额:每辆每天3.**元
第*成交候选人单位:************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南大街**号院1号楼**层****-**
成交金额:每辆每天3.**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玉溪市江川区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项目 服务范围:为缓解江川区城市交通拥堵,鼓励引导市民绿色低碳出行,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同时规范玉溪市江川区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管理,该项目入围3家运营商。要求入围企业制定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投放范围:(1)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区域为包括江川区中心城区和前卫镇、*溪镇、江城镇。先期投放中心城区,试运行后根据运营、管理和市民使用情况逐步投放至乡镇;(2)投放总数为****辆;计划分*批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其中第*批投放于****年8月8日前完成投放***辆,试运行3个月后投放第*批***辆,准入企业投放数量根据试运行期间考核结果给予投放数量配额,考核第*名投放***辆,第*名投放***辆,第*名投放***辆(如遇并列名次按配额平均投放)。第*批投放根据城市道路交通承载能力、使用情况和市民出行需求以及运营商运营质量考核结果进行“配额”投放。 服务要求:严格按照《玉溪市江川区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实施方案》、《江川区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以及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商应按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在规定范围规定时间施划停车泊位,并设置标识标牌,方便共享电动自行车停放,维护整洁市容,乘客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管理、必须定点规范停车管理。 服务时间:3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合同实行*年*签,经当年考核合格后续签;运营商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如未能通过考核终止合同,退出江川市场。 |
*、评审专家名单:蒋红英、杨如吉、邱力军、许绍良、杨洪科。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成交服务费****.**元(人民币),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次性支付。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成交公告在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公示期满后请成交人到**************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办理相关事宜。在此,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玉溪市江川区宝凤路1号
联系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玉溪市江川区龙旺湖城**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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